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市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年检办法,由市委办、市政府办以岳办通〔1997〕6号文件下达执行。档案工作年检是指档案行政机关对辖区内各级各单位档案实行一年一度的定期检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各级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档案工作持续、稳定、平衡的发展,使之更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本办法共7章2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