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3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全市第二届居委会于1997年6月届满。根据省政府湘政发〔1997〕第19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批转市第三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8月22日召开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各县(市)、区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城关镇镇长和民政局局长及社会事务(民政)股股长。会上布署了换届任务,规定8月15日~10月30日为换届选举时间。在这次选举工作中,各地坚持“民主和依法”的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切实保障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推行城镇民主政治建设,增强了参与意识。全市城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共计71.3万人,进行选民登记的63.9万人,参选率达到89.6%以上。全市290个居委会,其中全体选民参选的10个,户代表参选的99个,组代表参选的181个,共选出居民代表21923人;应选出居委会成员1200人,实选出1136人;原居委会成员落选的72人,退下来的108人,连选连任的854人;党员723人,占总数的64%;妇女669人,占总数59%;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84人,占总数的16%;初、高中文化程度的883人,占总数的78%。新一届居委会主任中,连选连任的221人,党员225人,有一技之长的经济能人89人。通过选举,一批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好,改革进取精神强,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进了居委会班子。新当选的居委会成员与上届成员比较,有3个明显的变化:一是文化素质有较大的提高。居委会成员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和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4%;二是平均年龄降低,平均43.5岁,比上届下降1.4岁;三是有部分年富力强,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流、下岗人员充实到居委会干部队伍中。选举结束后,对依法选举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颁发了由省统一印刷的《当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