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励文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女,湖南醴陵人。194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66年7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学院政教系。历任岳阳市一中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党委书记,1987年被评为中学政治高级教师。她根据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完善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立了青年党校、少年团校。同时把心理教育引进德育领域,把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行为习惯训练作为培养合格公民和“四有”新人的最佳切入点。在她的支持下,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厂街教育委员会,聘请了校外辅导员,创建了十个校外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形成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十大思想教育系列。学校的德育工作跨入全国先进德育学校行列,名列湖南省前茅。集中主要精力加强党的建设,与行政密切配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倡导“三个先抓”(党员干部与党员,先抓党员干部;党员与群众,先抓党员;老师与学生,先抓老师),坚持“三个肯定”(教工有成绩及时肯定、教工有进步及时肯定、教工承担困难工作及时肯定)、“四个必谈”(教工言行有错误必谈、教工思想有情绪必谈、教工工作和作风有毛病必谈、教工之间闹矛盾必谈)、“五个必到”(教工生病必到、教工结婚或家有丧事必到、教工有困难必到、教工家庭闹矛盾必到、教工情绪有重大波动必到)。学校党委被评为岳阳市模范党组织和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撰写的《改进学校德育,强化育人功能》、《把国策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旋律》、《必须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教育和训练》等论文先后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奖。1989年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1992年被评为湖南省教育系统巾帼建功立业标兵,1994年被评为全国内地西藏班优秀教育工作者,199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和岳阳市十佳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