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述俊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平江县瓮江镇人。1948年11月生。1968年9月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退伍回乡。先后担任献钟乡、瓮江区武装部长,为加强民兵建设,帮助家乡人民脱贫、解难,做了许多好事。1973年,在献钟乡泗洲大队创办“青年民兵之家”,组织民兵学习时事政治和农业技术知识,促进了全大队农业生产的发展,被广州军区评为民兵政治工作先进单位。1983年以来,组织民兵扶贫,三年内帮助986户农民摘掉了贫困帽子。在盘石村办点四年,坚持植树造林,被誉为全县“绿色企业”的红旗;还抓了一个两湖闻名的“辣椒村”,该村仅此一项年收入达42万元,每户平均1100元。1988年后,为稳定部队的大后方,解决复退军人的困难,兴办乡村企业。在半年内办起3个小厂,安置复退、伤残人员127人,1989年创利税31万元;挽救了一个由复退军人开办的因水灾、技术原因而濒临破产的小砖厂,使其复产8个月后而获利1.2万元。父亲年迈瘫痪,妻子重病在家,家境本来十分困难,却先后挤出2000余元,资助危难户。从1986年起患肝病,仍一声不吭,坚持工作。肝癌晚期照常组织民兵训练,直到1991年12月,晕倒在民兵训练现场,区委集体作出决定,强行将他送入医院治疗。1992年4月9日,因抢救无效逝世,时年44岁。3次出席省、市民兵工作先代会,19次评为优秀党员、优秀人武干部、学雷锋标兵。1992年6月6日,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追认他为“焦裕禄式的武装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