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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1991~1996年,殡葬改革已逐步在城市推广,初步向农村发展。
    岳阳市有殡仪馆3个(其中汨罗市只有殡仪厅未建火化炉),职工58人。6年中,全市共死亡17.5万余人,火化尸体9100具,火化率仅占死亡人数的5.2%。其中,市城区(原南区)范围内死亡5174人,火化4204人,火化率达81%。全市现有公益性公墓218处,经营性公墓4处,占地面积269亩,埋葬骨灰盒4100余个。
    为推行殡葬改革,遏止丧葬陋习,1991年,市民政、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殡葬改革的通知》,1992年,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1993年,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岳阳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市及县(市)、区政府成立了殡葬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推进了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是年11月,城陵矶粮库、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岳化总厂职工医院殡仪工曾希林、市殡葬管理处主任傅江波、华容县殡仪馆馆长程梅玉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殡葬工作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1996年,为强化殡葬管理,针对殡葬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先后印发市政府颁布的《岳阳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3000份,广为张贴安民告示,同时请新闻单位组织有关殡葬改革的报道,在全市造成开展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的良好风气,二是制止土葬,提高火化率。市区由殡葬监察小分队直接给丧户送交火化通知书。三是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土葬用品,严禁乡、村或个人向火化区的任何人转卖墓地墓穴。四是开展殡葬系列服务。市殡仪馆把殡葬服务摆到社会服务的重要位置上,增加十几个服务项目。五是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整顿与清理。取缔了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两个经营性公墓,控制经营性公墓的过快发展,全市殡葬改革已积极稳步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