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法制》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1991年1月1日,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岳阳法制报》复刊(1983年4月创刊,1988年1月休刊),由市委政法委员会主办,市司法局承办。经费自收自支。报纸为4开4版,旬刊,期发数3.5万份。1992年1月,报纸改为周刊,期发数4万份。1994年1月,改为周2刊,期发数4.5万份。1994年8月18日,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岳阳法制报》收归市委政法委直接管理。期发数5.95万份。1996年,报纸期发数为6万余份。
《岳阳法制报》是湖南创办最早且唯一坚持至今的地市法制报刊。10多年来,该报以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向上的内容、丰富实用的法律知识以及生动活泼的编排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法律咨询,报道法制信息和政法动态,为依法治市、“严打”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报纸专栏《“严打”话题》、《普法窗》、《交通岗亭》、《法苑1001夜》、《社会漫步》、《蛀书立说》等在读者中影响甚广。1991年以来,在全省专业报好新闻、好副刊、好作品评比中,《岳阳法制报》参评作品获一等奖15次、二等奖28次、三等奖16次,好标题7次,名列前茅。社会调查《未婚先孕: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作者:何雄鹰、何忠良),先后被《中国法制报》、《健康报》、《文萃报》等20多家报刊转载;《魂系五尖山》(作者:王志龙、李正文、钱丹青)、《武馆擂台的台前幕后》(作者:何雄鹰)被《经济晚报》、《人与法》杂志等转载;通讯《挂牌效应》(作者:王志龙等)被《法制日报》重点推出;消息《平江五农户自发举行“坑农车”新闻发布会》(作者:刘衍清)在全省颇具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