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音像制品总控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1996年,岳阳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科对全市文化系统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实施总量控制管理,完善了从二级批发到零售点的五套管理制度,组建了主渠发行网络,加强了对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经营活动的管理,保障了音像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繁荣有序。其主要作法是;(一)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统一规划。从区域布局的合理性出发,在全市设置3个音像制品二级批发站、12个发行站、58个放映单位、20个出租单位、80个零售单位。(二)设置规划报批后,重新登记,审核发证。二级批发站、发行站、放映单位、出租单位、零售单位必须递交申请报告,填报项目申请审批登记表,经性质确认证明、业务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流动资金的验资证明、法人代表的工作证、身份证、黑白照片,从业人员名单、工作证、身份证等材料并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发证准予经营。(三)对录像放映单位实行定点供片制度,签定供带合同。对音像出租单位强制性配备200本正版带。音像制品的发行明确一个渠道进货发行,严禁多渠道发行和超范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