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开发区文化市场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1996年4月,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市场管理站,对开发区范围内的文化市场实行统一有效管理。凡在开发区商贸金融区和综合工业区范围内从事娱乐、音像、书刊、演出、电影、工艺美术、文物、对外交流、文化艺术培训等九大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不论是综合或单项的、长期或临时的、固定或流动的,均归口开发区文化市场管理站管理,开发区文化市场管理站代行市文化局在开发区文化市场的管理职能。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负责本区内九大文化市场的项目审批、登记、经营许可证发放,文化市场管理费用的收取以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日常稽查。同时,开发区文化市场管理站接受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