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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均衡入库机制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8 12:00

    市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自1995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办法,改变过去年中,年尾突击大收大支的做法,建立起经常性财政收入均衡入库的财税征管新秩序。其核心是:将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上级政府根据年度经常性财政收入计划,按月平均进度8.33%向下级政府和同级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3家分别进行考核,强化各级政府抓收入的责任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均衡入库的关键是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即对经常性财政收入实行分线(国税、地税、财政三家)考核,分县考评,逐月检查,按季交帐,奖惩兑现。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交帐会,按财政收入均衡入库进度进行奖惩。这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正常支出,规范征管行为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他缓解了税收征管难度,欠税和税款流失现象明显减少,同时由于入库时间由集中变为经常,征纳矛盾得以缓解,资金调度难的现象得以改善,从而大大强化了政府的调控能力。1995年,实行均衡入库的结果,使全市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了10亿元大关,1996年,在全市遭灾严重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仍保持了10.3%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