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农村合作基金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6 12:00

    农村合作基金会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立监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主管,接受人民银行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市、县联合会对下行使领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能,基本形成网络体系,各基金会之间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金投放坚持“三为”(即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宗旨。1993年1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出《关于全面建立和认真办好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通知》,10月召开县(市)、区、场书记会议作全面部署,1995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议专题审议,市农经部门组织开办农村合作基金会。到1996年底止,全市有148个乡(镇)、1800个村(分别占全市乡村总数的86%和58%)建立了合作基金会或代办站,市和8个县(市)、区建立了联合会。共筹集可融通资金4.8亿元,其中会员股金3.6亿元、代管资金1.2亿元。仅三年时间,累计投放农业资金近12亿元,对支持和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