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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三个集中行动”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6 12:00

    1994年4月,市国土部门按照省政府部署,认真进行土地执法“三个集中行动”,即清理整顿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繁华地段非农建设用地;清理整顿房地产公司;清理整顿土地隐形市场。市政府召开国土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土地执法“三个集中行动”工作,成立土地执法“三个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罗碧升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国土、计划、财政、城建、规划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以岳政办发〔1994〕2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执法监察“三个集中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场都召开相应的会议,成立相应的机构,并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办公室。至1996年,全市共处理各类违法占地案件4159起,占地2168亩。其中拆除违法占地建筑84起,25192平方米,没收房屋269起,5380平方米,退耕401亩,补收有关土地税费893万元,罚款2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