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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护航工程”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6 12:00

    1996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立足本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为企业保驾护航。律师、公证人员充当起主力军,一方面以法制宣传开路,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开展企业常年公证、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认真当好法律参谋,为企业经营、转轨、步入市场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制定“提前介入、重在预防、经常过问、协助把关”等服务措施,对困难企业实行法律援助。年内全市律师共办理经济诉讼代理658件,非诉讼经济代理370件,共为困难企业、受灾企业和公民个人提供法律援助95起,减免律师代理费近20万元。全市公证处共办理经济合同公证10041件,制止不法经济合同95件,减免公证收费1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