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6 12:00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9个基层人民法院,有66个人民法庭。1991~1996年,全市两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共受理各类案件109140件,已审结107932件。
一、坚持“严打”,竭力维护稳定。全市法院贯彻党中央关于“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精神,始终把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放在首位。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423件,判处罪犯10571人,其中,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530人,占5%;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041人,占28%;不满5年的5180人,占49%;判处缓刑、拘役、管制的1643人,单处罚金34人,免予刑事处分131人,宣告无罪的12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做到:①抓集中打击,震慑犯罪,伸张法制。每年在春节、“五一”节、龙舟节、国庆节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打击活动,集中宣判和处决一批犯罪。②因时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斗争。1991年,开展打击偷税、倒卖税票和打击107国道沿线抢劫犯罪的专项斗争。1992年开展反盗专项斗争。1993年开展“三打两整一查禁”的斗争,并紧密配合全省集中打击经济犯罪的活动。1994年开展整顿农村治安、追逃的专项活动。③对少年犯的审判,认真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的方针。④抓好对监内、外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对抗拒改造的169名罪犯依法予以加刑,对悔改表现好的13093名罪犯作了减刑、假释。
二、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经济审判的职能作用,通过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理顺经济关系,规范经济秩序,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6202件,审结35717件,结案标的19.52亿元。在经济审判中,一是加强对流通领域各种经济纠纷的处理,理顺产供运销。共审理购销合同纠纷案件7422件,占整个经济纠纷案件的20.8%。在办案中,注意严厉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坚决赔偿。发现不法商贩、皮包公司,及时建议政府部门处理,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有效地促进了流通领域的混乱秩序的转变;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服务。针对企业之间“三角债”突出的情况,以大中型国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审理案件,解开“三角债”的锁链。针对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而企业内部个人借款、欠承包款问题突出的情况,开展巡回就地办案,清收清欠,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的状况。针对金融秩序混乱的状况,深入银行、信用社及税务机关审理逾期贷款、税款案件,有效地整顿了金融秩序。针对农村承包纠纷突出的情况,深入乡、村、组审理案件,维护、巩固、完善农村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村改革和经济的发展;三是服务改革,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已成为无法回避的经济现象。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促进优胜劣汰,积极审理了企业破产的案件。共受理企业破产的案件248件,其中,国有企业143件,非国有企业105件,已终结172件。一批企业通过破产后,拍卖、租赁、股份制等形式,转换经营机制,获得了新生。
三、加强民事、行政、告诉申诉审判工作,化解矛盾,增强人民内部团结。民事审判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人民内部团结,提高公民的法律道德水平出发,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纠纷开展工作。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45180件,审结44758件,还依法审结646起房地产纠纷和315起劳务纠纷案件,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劳动力、房地产生产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行政审判工作在开拓中前进。1991年,《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在深入学习宜传的同时,密切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加强了行政审判队伍,依法大胆地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支持、监督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608件,审理1596件,其中,认定并维持合法行政行为的219件,撤销、变更不合法行政行为的275件,行政机关改变行为后,当事人主动撤诉的276件,移送、驳回起诉和作其他处理的116件。其中治安115件,土地行政131件,工商38件,税务13件,林业55件,交通20件。在告诉申诉工作中,全市法院坚持把实现告诉申诉职能转变作为解决群众“告状难”的有效途径,逐步由原来单一的信访接待扩展为信访接待、立案管理、主办审判监督案件、办理各类交办事项等各种职能,从而使告诉申诉审判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有力地缓解了群众“告状难”矛盾。中院还将告诉申诉庭改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两个庭,使告诉申诉得到了更加切实的落实。6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21785人次,处理来信24091件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立案再审976案,审结946案,其中依法改判的329件,撤销原判的2件。撤判后,当事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申请法院赔偿的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