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8月,洞庭湖区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岳阳监狱四周的大堤受到严重威胁,岳阳监狱党委组织全部在押犯人积极抗洪保堤。为奖励有功人员,岳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根据省政法委李贻衡书记的批示,到岳阳监狱防汛抢险第一线现场办案,共办理减刑、假释案48件,其中,有3名在押犯人因发现重大险情,及时报告,有立功表现,被裁定减去余刑,当场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