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市民宗办经过甄别审定,共为51人办理民族成份更正手续,其中土家族19人、侗族9人、满族8人、苗族5人、瑶族5人、白族2人、壮族3人。还为少数民族考生办理民族成份证明49份,其中城市考生48人,农村考生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