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0 12:00

一、行政管理

岳阳市广播电视局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局直单位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科以下(含科级)干部的任免,台领导班子的考核、呈报工作,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负责组织工程技术、编辑、记者、播音员的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局直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检查与督促;负责局直单位安全优质播出和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与督促。先后出台《局直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台站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关于加强两台管理的意见》。1998年年底,岳阳市广播电视局与岳阳人民广播电台、岳阳电视台、岳阳有线电视台合并,组成局台合一的新体制,由局直接领导三台的各个业务部门。市广电局在行政管理中,建立用人机制、制约机制、激励机制,鼓励全体人员在各个岗位上创优争先。

二、宣传管理

市广播电视局对局直媒体实行直接的宣传管理,负责对重大宣传报道的把关和指导,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宣传工作的指示,加强对宣传纪律和节目质量的检查等。对各县、(市)、区场和厂矿企业广播电视台站实行间接的宣传管理,负责进行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检查评比,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并和局直三台一道,每年组织广播电视系统优秀节目评选,实行宣传方面的目标管理,统计各种宣传数据向上汇报,并指导各县(市)、区、场抓好乡镇(分场)村广播(室)的自办广播节目宣传,定期举办广播电视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培训班,掌握各台站执行宣传纪律情况。1973年3月20日,岳阳地区发展广播电视领导小组向各县、场广播站印发的广播宣传纪律共7条,其中第一条就是及时准确地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省台的重要节目(联播节目、新闻和报纸摘要,对农广播等)是各级广播站的任务,不允许中断。

从1983年起,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每年组织一次全省广播电视优秀节目评选,并推荐一些优秀节目赴全国参评。岳阳地、市广播电视局,每年推荐15个左右的广播电视优秀节目赴省参评。市广电局把创优秀节目列入全市各广播电视台站全年宣传目标管理内容,要求每个县以上广播电视台站,每年要有优秀节目送省参评,平时要从播出的节目中,精心挑选优秀节目,每月一小结,每季一小评。市广电局成立广播电视宣传创优策划小组,抓住一些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根据“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原则,提示有关台站有意识地搞好“创优”工作,深入基层采访、制作好的优秀节目。市广电局先后两次被评为省广播电视宣传创优先进单位。岳阳电视台评为日常宣传优胜单位。岳阳有线电视台三次评为湖南省有线电视宣传管理先进单位。岳阳人民广播电台多次评为向省电台供稿先进单位。1995年,市广电局作出五项规定:一是各县(市)、区、场广播电视台站必须完整地转播中央一台、省一台、市台的节目;二是不得在中央台、省台、市台和外省台频道上插播“飞”字广告;三是县(市)台的点歌和广告节目黄金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四是各县(市)、区要对乡镇电视差转台的转播内容进行调查,作出整顿;五是各县(市)、区、场全年如有违反宣传纪律的现象,年终目标管理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至1999年底,未出现严重违反宣传纪律现象。

三、事业管理

市广电局事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负责市和县(市)、区、场在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协调工作,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全市广播电视事业执行政策,法规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业务专用频段的规划与有关管理工作,办理广播电视台、站的建立与撤销审核和申报手续;审核和申报县以下有线广播电视台站和中小型企业有线广播电视台(站)的建立和撤销;负责审定编制事业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和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推广新技术,开发新成果,组织达标验收等活动。1973年3月20日,岳阳地区发展广播电视领导小组拟定了广播网路管理制度六条和广播值机制度四条,用文件的形式发至全地区各广播站贯彻执行。1979~1980年,岳阳地区广播事业管理局分别办了两期有百余人参加的广播技术培训班,加强技术指导。1982年9月10日,岳阳地区广播事业管理局规定外线队的六项工作任务和三项规章制度,使全地区的广播外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1981年3月~1982年底,在全地区广泛开展广播普查建档活动,对现有的广播喇叭和线路作了一次全面清查,对站内的技术用房和设备,都造表入了档,并绘制各县广播线路示意图,建立用户喇叭登记表。1985~1986年,在全市农村开展“百村六有”竞赛活动,狠抓村广播站建设,“六有”村的条件是:有一间不少于10平方米的专用广播室;村广播室有适当的隔音吸音能力,墙面有1/5的地方装有吸音板;有三功能播控桌;有250瓦以上扩音(200户内可用150瓦);有电源输出一体化柜;有60%的入户率或联户喇叭覆盖率。1986年,在全市农村结合目标管理,开展农村广播网达标晋级活动,大力推广华容县的联户喇叭,推行多种喇叭覆盖形式,实行有线广播和无线广播相结合,无线电视和有线电视相结合,促进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1997年市广电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作出9条规定,有效地制止社会上的乱建乱搭线等不良现象。1999年,加强对全市农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具体指导,赢得全省“村村通”工作现场会在平江县召开。

市广电局把加强卫视管理列入事业管理范围。1992年11月,对各单位设置卫星地面站和接收卫星节目等问题,作出四项规定。1994年6月1日,贯彻落实国务院129号令,市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的文件,明确卫视管理归口广电局和公安、安全、工商部门明确卫视安装、接收境内外电视节目的规定和审批权限。要求在市有线电视台覆盖范围内的有线电视系统都要积极创造条件与有线电视台并网,一个城市只能有一个区域性有线电视台。岳阳市区由市广电局牵头,抽调力量成立卫视管理办公室。开展对市区卫视单位的稽查、整顿、登记、发证工作。1996年10月,市局成立音像管理科,分管卫视管理工作,到1997年全市由市广电局音像管理科发证管理的地面卫星接收单位184个,257座地面卫星接收站,其中市直67座,县(市)、区、场共190座。1996年,市广电局被评为省卫视管理先进单位。1999年,开展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使用单位的年检,使全市的卫视管理工作制度化、正规化。

1980年,岳阳地区广播事业管理局组织各县和3个国营农场的广播事业局(站)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实地勘察和科学规划工作,确立岳阳地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蓝图。当年,省广播事业局以岳阳地区为现场,召开湖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技术规划会议,推广岳阳的经验。1987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就城乡的电视转播台、差转台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建设、调频台建设、开通微波建设、广播电视中心建设等课题,因地制宜地作出《岳阳市1987~2000年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从1987年至20世纪末的14年内,要大力发展市办广播电视,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中心、发射台和微波站的建设,形成较完整的节目制作、播出、传输和发射系统,不断提高播出质量。全面加强多层次的电视、调频、中波、农村有线广播、微波、卫星地面接收站等六个网络建设,构成一个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好的广播电视覆盖网。并对发展目标可行性分析、实施中的主要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在执行规划的过程中,市广电局根据广播电影电视部和省广电厅一些新的指示精神,从岳阳的实际出发,调整了一些方面的技术规划和技术政策,因地制宜地建设有岳阳特点的农村广播电视网。大力提倡“三小”建设,即在农村乡镇建立小电视差转台、小卫星地面接收站、小有线电视网。提倡搞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千方百计让广大群众看到、看好电视节目。提倡配合农村小城镇建设,搞无线和有线电视的连片开发。在广播方面,县至乡不强调单一的专杆专线,提倡发展调频广播,尽快完善县、农场至乡、分场的调频传输系统,一些地广人稀的山乡也可以搞小调频或采用其他手段传送广播节目。在努力实现低音入户为主的同时,提倡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推广华容县的联户喇叭形式,高音喇叭作为一种过渡和补充,在基础差、经济薄弱的地方也可以发展。不片面强调发展速度,提倡从当地的财力、物力的实际出发、合理规划,注重效益,讲求质量。

四、经费管理

1974年,岳阳地区事业管理局成立后,省厅明确规定,地区广播事业管理局的日常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县广播事业管理局的日常经费,按国家财政部、中央广播事业局1969年的通知,列入国家预算。1980年财政体制改革后,将地、市、县的预算基数交给地方,由地方财政安排。1980年以后,省广电厅为支持各地市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明确作出规定,新建的1000瓦以上的电视转播台、300瓦以上的电视差转台和新建的微波站所需要的事业经费,由省财政追加预算。1981~1985年,临湘县五尖山、华容县黄湖山、平江县梧桐山300瓦电视差转台相继建成,地区有金鹗山和达摩岭1000瓦电视转播台,各县、区从地方财政中,增加广播电视基本建设投资。

1980年岳阳地区三级广播事业经费情况
类别 项目 广播事业费财务支出(元) 基本建设费财务支出(元)
合计 国家 预算 地方 自筹 部门 自筹 合计 国家 预算 地方 自筹 部门 自筹
地区级单位 164375 164175   200 204000 200000   4000
县级单位 415655 303497 72000 40158 275000 65000 145000 65000
公社级单位 364150   202150 162000 201651   181651 20000
总 计 944180 467672 274150 202358 680651 265000 326651 89000

1986年3月,由于地方财政对市广电局和局直单位实行“划分收支范围,分级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体制。年初,由市财政将全年各单位事业经费分户下达局,局对专项经费拨款实行统一管理,对局直单位事业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平时市广电局负责财务报表的收集整理、上级有关财务精神的传达、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政策和财经纪律、加强职业培训、组织专项经费使用的落实,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与监督、检查评比等工作。

1991年3月,市广电局发出《关于深化内部改革,加强财务管理,集中财力等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市广播电视系统继续执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增收节支、提成发奖”的办法,根据单位职能和任务的不同,局机关、电台、电视台、中波台、电视转播台执行“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不足部分靠增收节支来弥补”的政策;广播电视服务公司为自收自支单位,执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吃‘皇粮’,要交‘公粮’”的政策,大力开展有偿服务活动。通知还规定,从1991年开始,局机关(包括有线电视办)、电视台、电台每年所创收入,60%要集中使用在市广播电视中心建设上。通知中对局直系统规定财务审批制度。正常行政费用开支,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标准,乱开口子。凡设备改造,设备增添5000元以上的项目或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零配件,须有预算,报局分管领导审查。限额以下的小件购置由单位审批,行政购置(办公设施,基建维修、车辆更新等),需从严控制,单价2000元以上或属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须写出报告,报局主管财务领导审批。

1996年6月,市广电局将市电视台、市有线广播电视台两家电视广告公司,合并为金帆广告总公司,同年9月1日,将市局和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台的财务人员合并办公。制订《岳阳市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局计财科既是本级财务工作部门,又是全系统管理部门。

地市局对各县(市)、区、场广播电视系统的经费管理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广播电视系统经营创收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督促落实,年终进行财务收支和经营创收的统计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和部署广辟财源等方面的工作。

1999年,局台合一后,拓展金帆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的业务,新上《音乐频道》、《电视购物》、《电话点歌》等项目,加大有线电视稽查的收费力度,与有关部门协作办报、办栏目等多种渠道,市广播电视中心全年创收2229万元,并通过严格财经制度,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等措施,有效地缩减了机关开支,促进了事业发展。

五、音像管理

1984年10月,岳阳地市两家广电局分别成立音像管理发行站,配备专职人员,担负着录像队的审批和管理发行工作。录像放映队开始在城乡发展起来。 1985年8月27日 ,市广电局发出在录像队中开展文明竞赛活动和颁发工作守则的通知,地区局也对录像队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1985年岳阳市音像管理发行站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1986年3月,市音像管理发行站抓社会上违法违纪事件的处理和录像队的审批、片带的发行工作,广泛开展创文明录像队和“文明录像放映一条街”活动,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场录像放映的指导。1986年7月,在平江县召开创文明录像队现场经验交流会。 1987年3月31日 ,《人民日报》刊登文章,称赞岳阳市录像放映制度健全,“文明一条街”活动开展得好。1988年以后,文化系统内的录像放映归文化部门管理,社会上的录像厅由广播电视部门管理。1989年,市委、市政府成立“扫黄打非”办公室,音像管理发行站抓广播电视部门的录像放映和内部放映队的管理与发行工作,协助市“扫黄打非”办搞好社会上的清查和违法乱纪问题的处理工作。1986~1992年,市音像管理发行站连年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1995年10月,市广电局成立音像影视稽查大队,定编5人。1996年10月,新增设音像管理科,负责全市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录、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电视台(站)电视播出节目的管理工作,承办职责范围内的音像制品的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等活动,查处非法行为。市音像管理科把省分给岳阳市的178个经营单位总控指标迅速分解到市直、县(市)、区、场,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重新登记的38个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一律不予登记,没有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并举办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6期。音像科与经营单位负责人还分别签订《岳阳市音像制品出租经营责任书》、《岳阳市音像制品零售责任书》、《岳阳市录像放映责任书》,使经营者有章可循。至1997年,全市由广播电视系统主管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有196个,其中发行站7个,城关音像制品零售点44个,出租点13个,录像放映点22个;乡镇录像放映点43个、音像制品零售点42个;农场音像制品零售点12个、出租点8个、录像放映单位5个。

岳阳市音像影视稽查大队加强对境内音像影视活动监督检查,维护和规范音像影视事业的正常秩序。1997年1月中旬,市影视稽查大队对全市广电系统和社会上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清查,共收缴盗版激光视盘1600余本,非法像带980本,取缔3家无证音像经营户,维护了音像市场的繁荣与稳定。1997年9月上旬,稽查大队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举办法制培训班,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场音像影视稽查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使全市音像影视厅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稽查人员换发省统一的行政执法证,购置摄像机、录像机、音像设备及通讯工具,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市音像发行站坚持正规渠道进片,热情接待用户,全年发行录像带达500多个品种。1996~1997年,全市每年发行、出租录像节目带1.3万余盒,各播放单位用片5500多场次,繁荣了音像市场。1995年,市广电局被评为全市“扫黄打非”先进单位。1998年,市场音像管理工作改由出版部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