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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体育教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0 12:00

一、课程设置

小学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境内公、私立小学堂始设体操科。宣统元年(1909),按《大清教育法令》,初、高等小学堂设体育科,每周3课时。民国4年,初等小学改称为国民学校,设体操科每周4课时。11年,改体操科为体育课,初小每周设体育课150分钟,高小180分钟,初小低年级改体育课为唱游。30年,国民学校及中心小学体育课每周不少于2课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0年起,小学体育课每周4课时。1955年9月,国家教育部颁发《小学教学计划》,规定小学一至六年级都设体育课,每周2课时。“文化大革命”期间,以军训和劳动代替体育课。1978~1999年,小学均开设体育课,一、二年级为2课时,三至六年级为3课时。

中学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书院改为中等学堂,每周设体操科2课时。民国初年,各中学均设体操科,男生每周3课时,女生每周为2课时(免习兵式操)。11年,依照《壬戌学制》和《中学课程标准(草案)》规定,每周2课时。17年,初中改体育为体育与童子军,每周3课时。18年,改为体育课,每周3课时。19年,中等师范学校增设体育学科与术科为必修课程,每周3课时。29年,各年级体育课一律为每周2课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体育为中学必修课,各年级每周均不少于2课时。“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改军体课。1980~1999年,中学各年级每周体育课均为2课时。

大学 清末,湖滨大学设置体育科,每周3课时,教学内容除兵式操外,还有田径、足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把体育课列为必修课,每周不少于2课时。“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年一度改体育课为军体课,1973年仍恢复为体育课。1979年10月“衡阳会议”以后,大学体育课为必修课,每周2课时。

二、教材与教学

清末,学校体操科以兵式操为教材,分学科与术科。学科以战略、战术、战史等课堂教学为主;术科以队形、步法、枪术、剑术、箭术以及球类、田径等室外训练为主。湖滨大学的教学和训练侧重田径、球类等现代体育的室外训练。民国2年起,球类、田径、体操等现代体育普及到中学和部分高小学堂,室外训练以日本兵式操、列队、队形变换、步法等为内容。教学采用“三段教学法”。初段为准备训练、含队形和上下肢运动;中段为体操训练和教材的传授运动;末段为整理运动以及球类基本技巧训练。抗日战争爆发后,战乱频繁,时局动荡,加上师资缺乏,学校体育停留在基本步法训练、田径、球类以及登山、远足、跳绳、拔河等活动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体育课的教材与教学逐步走上正轨。1953年开始,中、小学体育课的教材与教学采用苏联分组轮换教学方法,试行2年。1956年,小学开始试行国家编印的《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1963年,中学使用国家颁布的新编《体育大纲》和教材。1969年,体育课增加野营拉练、武装泅渡、打靶、投掷手榴弹等内容。1978年10月后,按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进行教学,教材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为主要内容。大专学校按国家体委和教育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体育暂行规定》进行教学。教材主要有田径、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卫生知识等。教育方法大体分三种,一是普通体育课,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为主要教材,进行基础训练;二是专项体育课,选拔有一定专长技艺基础的学生参加,进行专项训练;三是保健体育,为保健操、晨操、课间操等,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80年代,小学利用星期六下午开办体育教师业余进修班,并成立联校教研组。中学体育教学执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以增强身体素质与培养人才为目标。自80年代后期起,普通高校每年对新生进行为期7~15天的军事训练,请现役军人担任军事教官,其教学内容为革命传统教育、队列操练、实弹射击和野营拉练等。1989年,临湘二中被国家教委定为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1993年,评为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先进单位;1997年,长炼中学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岳阳市一中被定为全国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1997年,省教委组织对全省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检查,岳阳市一中、华容一中、长炼中学、岳化一中、岳阳县一中、临湘一中、汨罗一中等7所学校达到一类优秀学校标准。1998年,湘阴县太傅路中学被定为湖南省体育教学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