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企事业机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0 12:00
岳阳市群众艺术馆 1986年,地、市群众艺术馆合署定名。设有文学室、戏曲室、音乐舞蹈室、美术摄影室、调研室和办公室。1992年,省文化厅授予“先进群众艺术馆”称号。
戏工室 1964年8月成立。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机构瘫痪,人员下放。1978年恢复建制,肩负戏曲剧本和影视剧创作,表、导演与舞美、音乐的研究以及组织辅导创作之责。在创作的戏曲剧本中,有新编历史剧《曹操与杨修》、《喜脉案》、《弃花翎》及现代戏《将军谣》等先后获全国优秀剧本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华新剧目奖,并有现代戏《市长夫人》获全省戏曲会演田汉大奖。创作的电影剧本《巴陵窃贼》、《这方水土》,已拍摄上映。电视剧本有近10个。主编《巴陵戏剧种志》和《岳阳花鼓戏剧种志》、《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湖南卷·岳阳分卷》和《巴陵戏音乐集成》4卷。组织举办巴陵戏和岳阳花鼓戏教学录像演出,并编有《巴陵戏教学演出纪念册》。舞台美术从1991~1997年曾获得7项省级会演舞美设计奖。导演从1990~1997年先后荣获7项省级会演优秀导演奖与一等导演奖。此外,发表音乐、导演、舞美等方面论文多篇。
陵龙夜总会 原为巴陵剧院,1990年时易名为巴陵文化服务中心。1993年引进外资,与香港陵龙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为合资经营企业,始定名。内部建制为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的三部(技术、财务、保安)一室(办公室),设有舞厅、餐厅、游艺城等,优质服务,经济效益曾创月收入3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而日趋下落。1999年时有职工30人。
天岳山电影院 1951年,岳阳县政府在天岳山选址新建,定名建设电影院,1966年易名为东方红电影院,1985年始定此名。1991年又按甲级、立体声影院的标准,耗资200万元,全面翻新,更新设备,终因地方偏僻,观众少而停业。
岳阳楼管理处 岳阳楼旧无管理机构,由住楼道人主持看守,靠岳阳楼田产或焚香者登记吕洞宾所捐的香火、灯油费维持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岳阳县文化馆代管。1956年,成立岳阳县文物管理委员会,配置专职文物干部1人,实施对岳阳楼的管理,岳阳楼被列入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此,结束由道人看守岳阳楼的局面。1958年7月,设岳阳楼管理所,县文化馆馆长兼任所长,1961年辟为公园,1978年设公园管理所,隶属园林处领导。1981~1982年6月归城建局管理,1982年7月改归城市文化部门管理,系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恢复岳阳楼管理所建制。1994年1月,改为岳阳楼管理处,为副处级单位,设3科(人事教育、经营管理、财务)1室(办公室),并设消防队和派出所。方伟华、邹律资先后任主任。
岳阳市电影公司 1964年10月新建。1986年始定名,内部建制为正、副经理领导下的七课(行政、发行、宣传、技术、社管、拷贝、计财等)一室(经理办公室),为企业经营,附设工会、放映学会及影评学会。1992年,合并为3科(电影经营、镭射录像、综合开发)。1999年有职工58人。
文物管理处 1994年,将市文管所、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等3个事业单位合并为文物管理处,统管文物、博物工作。设六部(考古、文物、保卫、陈列展览、综合开发、保管等)一室(办公室)。
市新华书店 1964年10月成立岳阳地区新华书店,1978年迁东茅岭新址,新设门市部。1986年,与岳阳市新华书店合并。内设办公室、人事业务、计财、储运、教材、计划流动供应等8个科(室),设6个门市部和发行网点26处。隶属省新华书店管辖。
市外文书店 1981年7月,建立省外文书店岳阳门市部,1985年,改为岳阳市外文书店。经销外文科技图书、世界著名小说、外文磁带及外文期刊等。1998年与市新华书店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