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行政机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0 12:00
一、岳阳地区教育局(科、组)
清代,岳州府学署设教授1人,训导1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设学务公所。
1964年9月,岳阳专署设文教科,干部7人,主管岳阳、华容、临湘、平江、湘阴五县和君山、屈原、建新、钱粮湖、黄盖湖农场的教育行政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文教科瘫痪。1967年地区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革委会)成立,设立文卫组,工作人员3人。1970年,设岳阳地区教育局,下设
二、岳阳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局)
1983年11月,
1986年3月,地区教育局与市教育局合并成立岳阳市教委。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工科、普教科、高教科、厂矿教育科、职业技术教育科、师训科、离退休教师管理科等8个科室,主管6县(市)及钱粮湖、君山、屈原、建新、黄盖湖5个农场的教育行政工作;
三、县(市)、区、场、
清代,各县学署设教谕1人,训导1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湖南省学务处建
民国15年,县撤劝学所设教育局。26~30年实行新县制,教育局改为教育科。民国时期,区乡教育行政机构历经三次变化。5~18年实行学务委员制,19年改行区教育委员制,22年4月,省政府颁行《湖南省各县区(直属乡镇)公所教育委员暂行规则》,县属各区(直属乡镇)设教育委员1人,受县教育局长及区长(直属乡镇长)监督指挥,办理区域内教育事宜。29年推行《湖南省各县乡镇自治方案》,乡镇公所文化股掌管乡镇教育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县设教
县以下区乡教育机构,1949~1957年,各区设文教助理1人,乡镇文教委员多为兼职,区乡教育行政分学区,由区乡完全小学校长代管,由完小校长办理日常教育行政事务。“文化大革命”中,公社革委会内设教育革命办公室或领导小组,主管教育行政。1976年,改称文教办公室。1984年,重建乡人民政府,各乡设教育组或文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