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轻化材料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1 12:00

一、购进(调入)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至民国20年,岳州海关共进口油漆、染料、颜料折银1843327关平两。宣统元年(1909)至民国22年,进口纸张折银226063关平两。其他进口商品有硫酸、硝酸、化肥、漂白粉、硼砂、纯碱、烧碱、碱制品、大酒(酒精)、高丹等,数量不多。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颁布《查禁敌货条例》,火柴、碱、黑靛粉等均被查禁,进口很少。当时日本商人在岳阳、临湘、华容等县开设军需物资搜集所,收购硫磺、信石等物资。抗日战争胜利后,私商经营轻化材料主要是烧碱、纯碱和硫酸,没有专营店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轻化材料先后由长沙、湘潭专署财经委员会掌握分配。50年代末,归口物资系统经营,实行计划分配,纳入计划的有硫酸、硝酸、纯碱、烧碱、橡胶等5个品种。1964年,均由专署计委下达计划,物资部门组织调入。1966~1990年,共调入硫酸6120吨、硝酸112吨、烧碱53400吨、纯碱19325吨、橡胶627吨。 1980年后,国家统一分配的商品减少,物资部门开始从计划外购进,并组织少量紧缺商品进口,1964~1990年,市直属物资部门共购进计划外烧碱 5987吨、纯碱8785吨、橡胶1万吨,至1990年,计划外采购额占购进总额的90%。

70年代,由于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进口部分紧缺化工原料,1971~1989年,共进口甲苯、甲醛、苯酚、氰化钠、氰化钾、丙酮、高压聚乙烯、冰醋酸、橡胶、纯碱、烧碱4285.9吨,其中纯碱、烧碱、高压聚乙烯、苯酚4个品种3673.2吨,占进口总额85.7%。1991年后,计划物资逐渐取消,化工原料购进品种主要是烧碱、纯碱、橡胶、聚丙烯,其余均由个体私营企业占领市场。1991~1999年,物资部门购进烧碱4109吨、纯碱6261吨、橡胶12752吨。

二、销售(调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轻化材料销售以指令性计划分配为主,按照省计委确定的“指标到局,实物到厂(工地)”原则,按分配指标签订供销合同,组织供应。1960年,岳阳县销售汽

 

 

车胎42套、畜力车胎21套、人力车胎3256套、烧碱11.4吨、纯碱34.95吨;1963年,平江、湘阴、岳阳、临湘4县共销纯碱110.27吨。

1964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市场逐步放开,轻化材料销售增加,至1990年,共销售烧碱38532吨、纯碱21659吨、轮胎154320套、硫酸2673吨、橡胶9706吨、炸药10012 吨、麻袋187.5万条、酒精638吨、机制纸4822吨,累计销售收入4.26亿元。

1990年后,计划分配的轻化商品减少,加之计划价与市场价差缩小,有的品种价格倒挂,计划指标自然失效,市场销售商品达到销售总额的97%。1990~1993年,共销售烧碱11196吨、纯碱 5935吨、轮胎93028套,创历史最好水平。1994年后,取消计划分配,物资企业竞争力削弱,除国家指定的民爆产品专营项目外,其余传统经营品种退出竞争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