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购进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私营百货商购进商品,其购进数量未见完整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工业建设的逐步发展,省产百货商品自给率有所提高,但多数百货商品仍从外地调入。

境外采购 民国时期,私营百货商出外选点采购商品,岳阳县主要从汉口、长沙进货,临湘、华容县以汉口为主,平江、湘阴县以长沙为主。个别巨商也派员直接到上海、广州等产地进货。

1949年底~1952年,百货商品仍以私商经营为主,进货沿袭过去渠道,自由选购。国营百货商业企业经营的商品,由上级公司分配,指定地点调入。1951年,湖南省合作事业管理局确定牙膏、手电筒、雨伞、瓷器、力士鞋、套鞋、火柴、肥皂纳入计划商品。中国百货公司岳阳支公司根据省百货公司的安排,从长沙、衡阳、津市、益阳、常德、邵阳、汉口、上海、广州、南宁等地共调入商品144.2万元,其中长沙、汉口、上海3市在进货总额中占比重分别为65.2%、20.2%和10.2%。

1953年,根据国家商业部规定,按经济区划组织商品流通,各县所需百货商品均由长沙二级采购供应站供应,华容县还从武汉采购供应站调进部分商品。同时,供销社系统按照省供销社的规定,岳阳、临湘、华容3县划到中南区汉口批发站进货。年底,县以上合作社工业品批发机构撤销,统由国营商业公司批发。各县百货公司经营的计划商品列入商品流转计划,由上级统一分配的商品,均向长沙百货站进货,或由长沙站划拨指标,从汉口站调入。小百货商品(即计划商品和分配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一般由供需双方在二级站召开的商品交流会上签约成交,货源不足时,允许三级批发企业(即县级百货公司)向外地采购。

1953~1978年,国营百货系统的货源由上级统一平衡,层层分配,不准跨区或越级进货,允许计划外采购小商品,但数量不多。其间,有短时间的放开。据华容县供销社统计,1968~1978年购进日用工业品中,百货类2538万元,县内调入占87.9%;棉布类4807万元,县内调入占94.7%;计划外采购商品比重极少。进货渠道的单一,挫伤了基层社的经营积极性,常年脱销商品达150余种,缺销商品达80余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品购进由封闭型、分配型向开放型、交换式转变。境内百货公司系统计划外采购商品占商品购进总额的比重,1979年为3.5%,1980年为28.7%,1983年为 48.3%,1984年为56.9%。1985年后,基本结束货源纵向分配的办法,三级批发企业和零售商店纷纷向全国一、二级站和生产企业直接进货。 1986年,各县百货纺织品公司与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697家工厂和278个商业企业建立购销关系,从省内外生产厂家购入的商品占进货总额的 49.3%。供销社系统放开经营以后,生活资料购进渠道大大拓宽。百货商品外地购进渠道由纵横结合的网络代替国营商业单一经营渠道,致使国营商业批发萎缩,纵向调拨商品渠道失去作用,一道环节(直购)进货迅速增加。岳阳市百货公司系统与长沙、武汉站的依赖关系变为友邻关系。1990年直购金额5077万元,比1978年增长3.06倍。其在购进总额中的比重由24.04%上升至51%。同时,因计划采购为自由流通所取代,社会库存增加,生产企业铺底商品占的比重逐步加大。是年,全市百货公司系统库存总额2003万元,其中生产企业铺底商品占5%。1991~1996年,百货文化商品的境外购进以横向的多渠道采购为主,百货批发站的纵向采购比重逐年下降,市(县)百货三级站批发功能基本丧失。1996年,全市百货公司系统购进总额7120万元,其中从上级批发站购进占6.9%,从生产企业购进(含铺底商品)占68%,其他渠道购进占25.1%。境内经营百货文化用品的个体工商户,境外购进以广州、长沙、武汉、温州等地为主,方式灵活,渠道更多。

 

 

地方产品收购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私营百货商业收购的地方产品,有纸伞、纸扇、毛笔、土纸等几种手工业品。清光绪年间(1875~1908),经岳阳县百货私商收购外销的纸扇每年达200万把左右。湘阴、岳阳县民间生产的上百万支毛笔,由两县20家私营笔店收购,远销北京、天津、四川、陕西等省。

1949~1957年,百货商业以私营为主,各县没有生产百货商品的现代工业,一些生产日用手工业品的私营作坊和合作社设备简陋,工艺落后,自产自销者居多。1953年夏季全国财经会议后,国营商业扩大加工订货、订购包销范围。1955年,岳阳县百货公司开始包销私营兴汉肥皂厂生产的和平牌洗衣皂,年收购5000小箱(一小箱为30条)左右,为境内国营商业包销地方产品之始。

1958年始,各县大办工业,地方轻工业产品的品种、数量迅速增加。国营商业、供销社商业开展“大购大销”,国营商业对二类商品全部实行包销,三类商品也扩大包销范围。百货公司系统收购地方产品18 种,总值为81.4万元(含针纺织品,下同)。1960年,收购品种增至245个,收购总值达651.2万元。由于产品粗制滥造,商业部门盲目收购,造成库存积压,报废损失增加。

1961年后,商业部门改大包大揽为包销、计划收购、订购、选购等多种收购方式,有些产品由工商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购留比例,百货商品收购工作步入正轨。1965年,境内百货公司系统收购地方产品达994万元,比1960年增长6.9%。

1970年后,一批中央和省属轻工、纺织和化工生产企业相继在境内建成投产,地方百货商品货源充裕。平江县的火柴,湘阴县的电池,岳阳县的胶鞋、肥皂、纸张,汨罗县的毛笔等均属省内调拨商品。1971 年,岳阳地区计委和商业局规定,凡属省、地有关部门安排原材料生产的五交化产品和劳保用品以及岳阳县轻化工厂生产的肥皂,由地区工业品采购供应站统一收购和调拨供应。1973年进一步规定,凡属省、地安排生产、地区统一平衡的地方工业品,包括针纺织品和机制纸、常汉箱、油布及青布伞、铝制品、火柴、肥皂、弹子锁、煤油炉等百货、文化用品,均由地区工业品站负责扶持生产和收购。不属上述范围的百货、文化用品,仍由各县百货公司收购。1975年,境内地方工业生产的300多种百货、文化用品中,属省安排生产和收购的17种,属地区安排生产和收购的5种,全部实行差额调拨(“差额调拨”即省对地区、地区对县所收购的产品,除按计划留当地销售部分外,其余全部上调,不足部分由上级分配指标从外地调入)办法。由于实行计划收购,1971~1974年收购额稳定在 500万元左右。 1977年6月14日 , 湖南省百货公司在平江县召开地方产品收购现场会,进一步推动境内百货系统的地产品收购工作。1979年收购总值达1492万元,比1975年增长 89.1%,比1971年增长1.76倍。1971~1979年,收购金额累计达7097万元,收购品种在400种以上。一些主要产品最高收购量为:1978年火柴5.63万件,1979年手电池549万个、机制纸3751吨,1980年肥皂23.88万箱。

1980年后,计划部门和工商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与收购计划逐年减少,工业自销比重迅速扩大,百货公司系统收购地方产品的金额随之下降。1985年,由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进一步减少,工商双方协商购销, 扩大地产品收购。1988年,境内百货系统收购地方产品2411万元,占全年商品收购总额68.2%。1990年,市百货公司采取联购联销等办法,收购地方产品3758万元。90年代初,地方产品收购明显萎缩。1992年,市百货公司对销售不畅的地产肥皂、解放鞋等实行以销定购,地产百货的收购完全面向市场。个体私营商业根据市场需求,自由协商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