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销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1 12:00

百货商业的商品销售,分为批发与零售两种形式,80年代,批发销售中出现联购分销、铺底联销、代购代销等形式。

批发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百货行业无专营批发商,经营批发零售无明显界限。县城各商店一律以现金进货,唯对于乡下妥实店户,略为赊欠。进货时,价格面议,按进货多少确定优待扣率,分为五、八、腊三季清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县相继组建国营贸易公司、百货公司,负责对该县(1956年后划分经济区)的基层供销社、厂矿企业与零售商店开展批发业务。百货公司采取简化批发手续、增加适销商品等措施,扩大对私商的批发销售金额。在农村主要依靠供销社占领市场。1951年,规定百货按批发价减低3%供应供销社。1953年,取消县以上供销社的工业品批发机构,形成国营商业以批发为主、城乡结合的批发体制。1956~1967年,国营商业在城关的批发销售对象,主要是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公司所属零售商店和厂矿农场的自办商店。各县百货公司形成以批发为主的经营格局,通过设立样品间、公开商品账、邀请采购员上门看货等办法,扩大商品批发销售。同时也注重农村市场的销售。至1957年,各县百货公司在本县农村20个集镇设立批发站、点。1958年调整商业体制,百货公司在农村所建的批发店、点全部移交所在地供销社。

1958年后,百货商品统配、统购加剧,批发渠道单一化,加上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市场百货商品供求矛盾日益突出。1961年,华容县胶鞋、热水瓶、脸盆、口杯供应量比上年减少50~80%。各县的火柴、肥皂等实行按人(户)定量供应。1962年,铁锅、碗、木制炊具、胶鞋、热水瓶、面盆、铝制品、口杯等实行以粮换购,不纳入市场供应范围。由于物资匮乏,百货公司及供销社系统批发销售额萎缩,商品时常脱销断档。国营百货公司系统采取措施组织货源,争取计划分配指标,做好分配工作,基本上保证了日用必需品的批发供应。1964年3月,商业部副部长吴雪之来岳阳视察工作时,肯定岳阳县百货公司搞好小百货批发的经验。公司经理鲁尚贤赴北京出席全国商业工作会议并在大会上介绍经验。1964年下半年,平江县百货公司在城区建立京广百货商店,协助各基层社建立百货专柜或专店,形成一条龙的经营网络。同年11月, 平江县百货公司经理李元康出席商业部召开的全国百货公司经理会议,并在大会上发言。各县百货公司先后向基层供销社派驻联络员,制定《驻农村基层社联络员工作制度》,对来公司进货的基层社实行“四优先”(“四优先”即选购、开票、包装、发运优先。)、“四包”(“四包”即在一定时限内,花色品种不对路的包换,不适销的包退,非责任性残损的包换,降价的包补偿差额。)和“两统一分”(“两统一分”即统一开票、统一清算和分店、点包装发运。)等措施,国营百货批发总额在供销社的商品购进总额的比重逐年上升,1966年为33.7%,1975年为49%,1978年达到51.6%。80年代,商品流通体制实施重大改革,百货商业批发业务得到持续发展。1984年后,全市供销社系统组织联购分销,自成批发体系;工业部门自销形成网络;私营个体商业进入各地专业市场自成体系。零售企业直购比重上升,以零带批业务扩大,国营批发商业销售大幅度下降。1994年,市百货公司推行批零一体化,百货二级站批发功能削弱。 1996年,市百货公司、百货批发站合二为一,批发业务完全停止。

零售 清末,随着洋货倾销和国内日用工业品生产的发展,境内始有经营百货、文化商品的店铺。民国18年,京苏洋货业改称百货业。23年,岳阳县有日用品店铺162家,资本122525 元;湘阴县193家,资本93155元;平江县120家,资本21164元;临湘县84家,资本31166元;华容县64家,资本106310元。以后日用品类划分多个行业。38年,岳阳县城有百货店21家、文具店19家,此外,各县城乡还有一些小本经营的百货摊贩和货郎担,或临街设点,或走村串户,零售小百货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县相继建立国营零售商业。1949~1957年,私营百货零售店逐步萎缩,国营和供销社百货零售网点不断增加,至1957年,形成国营、供销社、公私合营、合作经营的百货零售网络。岳阳县城关有百货网点45个,从业人员391人,分别占城市人口的0.075%和0.65%。各县城关建立一批专店。农村供销社建立销售百货为主的零售门市中,1955年,有生活资料零售门市部453个、代销处35个、固定销货摊15个、流动供应组105个。

1958年后,百货商品供应实行计划分配,供求比较紧张。1961年9月~1962年,为收购农副产品,把胶鞋、搪瓷口杯、搪瓷杂件、保温瓶、铝锅、铝制杂件、电筒、电池、剪刀、帆布裤带、小锁、镜子、油布伞等列为奖售商品,经营单位凭奖售证供应。

1961~1963 年,各县(市)城区和工矿区对部分紧缺商品实行凭购货券、票证供应。为了保证日用必需品的供应,规定火柴、肥皂、电池、电筒、铅笔、学生用练习本、红领巾等7种必保商品不准脱销。1962~1964年,实行部分商品(钟表)高价供应。集团购买实行凭证供应。外宾、部队、公安部门实行特需供应。“文化大革命”初期,大破“四旧”(“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清理封存一批所谓“封、资、修”的商品,零售业务受到一定影响。1970年后, 供应逐步好转。1976年,百货、文化用品系统国内销货额2838万元,1977年达3108万元,1978年为3362万元。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百货零售业经营范围由传统的大小百货、文化用品发展为吃、穿、用、住、行的综合经营。家庭装饰用品、金银首饰、系列美容化妆品、高档娱乐用品、豪华家俱、厨房用品、现代办公用品等,成为大、中型商店的主要经营项目。1990年,岳阳市区的大型综合商场、百货商场经营商品达3万种以上,县城大型商场经营商品1.5万种左右。城乡切块经营格局被打破。私营、个体商户、工厂自设门市部,街道、乡镇集体商店迅速发展。1988年,全市各种经济成分主营或兼营百货的零售商店达1万户以上。

90 年代,国营商业网点建设投资加快,供销社系统进入城区市场,兴建一批大、中型商场。1990~1996年,市一商业局系统新增营业面积9.6万平方米。市供销社在市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1980~1999年,商业网点建设累计投资30.6亿元,新建、扩建各类商业网点7.7万多个,营业面积近200万平方米,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场6个。

1990 年,集市贸易发展进入“黄金期”,出现一批专营或兼营百货文化商品的市场。境内城乡有综合市场306个、工业品专业市场5个,共311个,占市场总数的 98.7%。工业品类成交额13533万元,占成交额的16.56%。国有商业百货批发萎缩,转向批零一体。1999年,消费品交易市场225个,其中以工业品为主的综合市场159个,专业市场26个,年市场成交额650306万元。年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15个,其中11个市场以工业品经营为主。工业品类年成交额98777万元,其中服装44921万元,布匹23458万元,小百货23647万元,其他日用工业品6751万元。集市贸易成为工业品类批零业务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