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监督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1 12:00
市场监督管理主要由工商局、商检局、技术监督局和海关等部门进行,其他政、企合一的国有企业(烟草、盐业、石油公司)承担部分职能。
1979年,成立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5月,成立岳阳商品检验处。1986年,恢复成立岳阳海关。1991年,成立岳阳盐务管理局;市烟草公司与市烟草专卖局合署办公。
80年代,经济监督的重点在促进改革开放,搞活流通,扶持个体、集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工商系统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打假(假、冒、伪、劣商品)、打骗(诈骗)、打私(走私贩私)、打霸(欺行霸市)、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1991~1995年,共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000多起、走私贩私案件500多起、不正当竞争案件50多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200多万套,查处违法案件500多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1992~1993年,岳阳市、县(市)、区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建立,并开展工作,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数千件。1995年,针对肉食经营出卖病死、注水肉制品,坑害消费者的严重情况,岳阳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建立定点屠宰场。1996年,成立牲畜定点稽查大队,组织3次打假、扫劣活动。
1997年,打击假、冒、伪、劣,查处违法行为,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816起,案值3578万元;收缴、销毁假、冒商标标识40多万件,查处合同违法案件41起,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1168.2万元。
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政府下达文件,并组织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加查禁,及时疏散传销人员1.8万余人,退货款830万元。山西省朔州假酒案出现后,境内检查162个市场和7681家酒类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捣毁制假窝点18个,收缴假、劣酒7830瓶及散装白酒500公斤。随后,又组织“打假保农”、“打霸治市”,扫除文化垃圾、整顿粮食市场等活动。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加大粮食市场整顿力度,立案查处512起,没收粮食1115吨。
1999年,着重整顿医药市场,检查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2900多家,取缔无证经营的个体诊所、药店661家,查获假、劣药品170件、非法经营的中西成药645件,价值18万元,取缔非法药材、药品市场11个。
维护烟草、盐业专卖、专营秩序,打击非法活动是经济监督的重点,工商及烟草、盐业专卖管理部门互相配合,及时查处。1985~1990年,境内烟草专卖机关共查处各种非法经营案件7560件,没收、罚款金额达168.37万元,取缔地下制烟窝点48个,使烟草市场基本达到“六无”(“六无”即无公开销售进口卷烟的个体、集体摊点,无公开无证批发场所, 无制作、销售手工卷烟和冒牌卷烟的窝子,无公开倒卖团伙,无违章乱摆摊点和无堆码经营的户头,无挂牌乱价卷烟。)。1993年,岳阳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烟草市场专卖管理的通告》,同时进行集中宣传和整顿。1995年,加大查处力度,先后进行20多次较大规模的清理整顿。1998年,通过换发经营许可证, 加强卷烟市场规范化、常年性管理,市烟草专卖局对城区和近郊划分6个责任区,使1100家卷烟零售商形成千家管理网络,消灭了管理的盲区。
针对外省盐、劣质盐侵销市境,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的情况,1993年2月,岳阳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通知》,成立岳阳盐务检察室,组织整顿活动20多次,查获私盐1.2万多吨,占全年销售量的30%。1994年4月,市政府成立岳阳市整顿盐业市场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加强盐业管理,整顿盐业秩序的通知》,出动200多人,历时3个月,清查4000多家零售店,收缴劣质私盐250多吨,取缔地下小产盐加工厂30多家。
1991~1996年,岳阳海关查处走私案件 39起、违规案件23起,案值4619.1万元,其中1993年查获走私恐龙蛋64枚,1996年11月查获大亚湾东风实业公司价值640万元的CT机走私大案。1997年后,根据中央统一布署,与公安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查缉走私工作,查处一批违规、走私案件。
商品检验局依法施检,严格把关,使岳阳进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1992~1999年,施检进出口商品8992批,其中对外出口的8151批、价值22255万美元商品检验中,依法堵住不合格品118批;检验进口841批,价值20307万美元,检出不符合同标准的307批,均作了及时处理,避免了损失。还加强对重点引进企业、引进项目的监管,保证华能岳阳电厂、己内酰胺工程、岳阳造纸厂、长岭炼油化工总厂(以下简称长炼)等大型企业的按时、按质安装投产。
1997年,岳阳成立动植物检疫局,开展动植物检疫工作。5月,对首航日本的外轮进行检验,所检高碳铬铁2000吨,重量仅差万分之五,低于国际允许的误差。年内共检23批次,550吨。
外经贸系统注重维护“三资”企业合法权益,为外商及港、澳、台商提供宽松的投资环境。1991年成立外商、“三胞”投资服务中心,1996年成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中心。至1999年,共收到外商投诉120多件(次),处理94件(次),还对50家“三资”企业实行“行政挂牌保护”和“治安挂牌保护”,1997年对20项不合理税费进行清理。
1978~1999年,商贸系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加强,通货紧缩,市场购销相对增速减慢,呈现萧条局面,对国有企业改革滞后,难以适应,以致多数企业经济效益不好,亏损严重,包袱沉重,举步维艰。国有商业销售额、利润额、上交税收均下降。销售额1998年比1992年下降14.5%,1999年比1998年下降17.7%;1999年,国有商业盈亏相抵实现利润127.8万元, 比上年下降66.7%。
二是国有资产流失情况比较突出。1985年,商贸系统固定资产30082万元,其中商业局系统8127万元,占27.02%;粮食局系统9568万元,占31.86%,供销社系统9909万元,占 32.94%,三大系统共占91.82%,物资局系统也是一个固定资产雄厚的部门。在改革开放中,国家实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政策,各地新建不少商贸设施,但也积欠了大批债务,出现了“楼高债高”的局面。在企业转换机制过程中,如何降低企业负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没有切实有效的办法,以致国有资产从多渠道流失。1996年,全市商业、供销、粮食系统企业负债达13亿多元(含部门政策性亏损),相当资产总额的80%以上。
三是下岗人员比重大。80年代始,商贸系统建起一批大商场,供销社进城办商场。商贸系统大量招收职工,集体转全民之风颇盛。1994年,商业从业人员254904人,比1985年增长1.6培。 1996年,实行转体改制经营后,大批全民和大集体职工下岗,形成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和退休职工各占1/3的局面。
四是商业行政体制改革滞后,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五是市场开放后,管理措施跟不上,政策法规不健全,市场一度处于无序竞争;少数工商户唯利是图,消费者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