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监测管理与监测网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一、监测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监测技术规范 1972~1980 年,环境监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方法、标准实施。1981年,执行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1984年,执行经修订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湖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1987年,执行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988年,市环境监测站成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领导小组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小组,制订《岳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在全站执行,各县(市)监测站亦成立相应机构。1989年,制订并执行《岳阳市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实施细则》,明确布点、采样、数据分析与处理等具体操作规范及要求,1991年,编制岳阳市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手册》,为监测质量管理程序化、制度化、目标化提供依据。1996年,对《质量管理手册》进行修订和计量认证复查,进一步强调监测质量管理。
实行监测质量考核 1985~1995 年,市环境监测站在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种环境监测质量控制考核中,累计参加105人次,考核项目32项、295项次,其中优良229项次,占77.6%;合格65项次,占22%;不合格1项次,占0.4%。同时,地、市环保部门多次组织境内各级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质量考核和竞赛活动,提高监测质量水平。
二、监测报告制度
水质监测报告 1977年1月,开始编报地面水水质监测报表。1993年前每季一次,1994年后每年按枯水期、丰水期、平水期报告3次,反映湘江——洞庭湖——长江水质状况。
1999年1月,编报地面水质量月报,通过新闻媒体每月向社会公布。主要报告湘江樟树镇断面、金凤水库、洞庭湖自来水取水口、南湖等重要水体的水质监测结果与类别。
大气监测报告 1982年12月开始编报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表。1997年前每季一次,1998年后每月一次。主要反映市城区大气环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状况及污染程度。
1983年2月,开始编报大气环境降水监测报表。1989年前每季一次,1990年后每月一次。主要反映市城区降水中酸碱度,硫酸根、硝酸根、氯、氨、钙、钠、钾、镁等离子和电导率状况及酸雨出现频率。
1998年6月,开始编报岳阳市城市空气质量周报。通过新闻媒体每周向社会公布。主要报告九鑫大厦、3517工厂、市环境监测站、城陵矶冷库、市环保局5个代表性测点的空气污染指数和空气质量级别,反映本周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监测综合报表 1977年开始编报环境监测季报。1986年6月改为监测月报,主要反映本季或本月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主要情况。
1988年2月编制《岳阳市环境监测年鉴》(1976~1985)。内容包括:监测机构、监测管理、监测成果等。共收录大气环境监测数据6908个,地面水监测数据39952个,噪声监测数据3005个。
1989年开始编报环境监测年报。综合报告本年度境内地面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及污染源监测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同年,开始编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监测报表。每年一次,主要报告大气环境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地面水化学需氧量、饮用水源达标率、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汽车尾气达标率等监测结果。
三、监测网络
1983年4月,成立岳阳市环境监测网络。成员有:各县环境监测站、各大中型企业环境监测站(室)、地区卫生防疫站、地区气象台、城陵矶水文总站、401水文地质队等20多个单位。地区环境监测站、地区卫生防疫站、长炼、岳化、401水文地质队等为网络领导成员单位。1986年,成立岳阳市环境监测网络,并与上级网络及相邻网络广泛联系,监控境内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