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体制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一、机构

1992年6月,岳阳市委、市政府在南湖建立中国龙舟文化开发区,内设办公室、招商投资局、房产局、规划建设局、经营管理局、活动竞赛局6个职能部门。

1992年10月,省政府批准建立度假区,与岳阳中国龙舟文化开发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办事机构。管委会调整设立了规划建设局、招商投资局、文体管理局、办公室4个职能部门。

1994年1月31日 ,市政府成立国际龙舟节办公室,为副处级单位,归口度假区管委会管理。

1994年7月25日 ,建立中共岳阳南湖度假区管委会党组。1997年3月,建立中共岳阳南湖度假区机关委员会和共青团岳阳南湖度假区委员会。

管委会为发展经济,组建了南湖房地产开发公司,招商实业股份公司、物资贸易公司、霓虹灯装饰公司、龙舟文化名茶公司、岳舟实业开发公司、广告信息中心等区属企业。1997年转制,全部与管委会脱钩。

1998年4月10日 , 湖滨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入度假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办事机构,调整设立了办公室、招商局、旅游文体局、建设局、经济贸易发展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组织人事局、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湖滨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办公室10个职能部门,有干部职工79人。度假区主要直属单位有湖滨园艺场、南湖渔场、南湖管理处、城管监察中队、湖滨自来水公司、湖滨罐头厂。

1998年6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所属开发分局,分别设立度假区国税所、地税所;市工商局将岳阳楼区湖滨工商所划归所属开发区分局管理,设立度假区工商所,市公安局设立度假区公安值勤室,上述机构行政上隶属度假区领导。

二、体制

建区后,省、市政府明确度假区开发建设执行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和国务院规定的沿海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市国土、市规划部门派员参与度假区开发业务工作;建立有市直主要职能单位参加的度假区联合办公制度。由于度假区管理职能不到位,管理权限受制约,区内完成开发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仍需要到政府职能部门逐个审批;项目营运后,度假区须帮助投资开发商争取税费等方面优惠政策,度假区无财税收入。

1998年4月,度假区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统一有效管理,管委会享有市级综合经济管理职能;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度假区相应职能部门放权或委托授权,度假区职能部门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物资审批、建设用地审批、工商登记发证、土地登记发证等。区内招商立项、规划与设计审批、国土、工商、固定资产投资、财政税收、物价、房地产监理、环境保护、园林风景、涉外事务、社会治安、文化旅游市场等管理,也可由区内职能部门执行。经过一年多运作,除国土、规划、房产等部分职能没有到位外,大部分职能逐步到位,“一个口对外,一支笔审批、一条龙服务”的办事体制开始建立,管委会干部实行公务员管理,竞聘上岗。

1998年4月,度假区建立一级财政。辖区内除正大岳阳有限公司、常鑫陶瓷有限公司、南湖宾馆3家企业以外的原市、岳阳楼区地方财政收入,及与市、岳阳楼区财政体制挂钩的上划“两税”全部划归度假区。度假区从1998年财政年度起实行“自收自支、自求平衡、一定五年”的财税管理体制。

岳阳市财政局核定度假区收入基数为167万元, 其中税收返还基数33万元,固定收入基数134万元,从1998年1月开始执行度假区范围内所有固定收入,除负担上解中央、省级部分外,全额留给度假区, 上划中央“两税”基数内全额返还,超基数按1∶0.2系数返还。度假区国家金库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库代办,1999年11月,国家金库湖南省分库批准设立度假区支库。按照财政管理“分库核算”原则,度假区财政建立了预算收支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