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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路交通监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一、路政管理

 50年代初期,境内公路里程少,未设路政管理机构。50年代中期至1963年,境内路政由各县交通科(工交科)负责。1964年,成立专署交通局。“文化大革命”中,路政管理松驰,破坏公路设施,蚕食、侵占公路用地,砍伐行道树等事时有发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路政管理逐步走上法治轨道。1979年,岳阳地区公路养护总段设路政科,负责路政管理工作。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颁布后,岳阳市政府制定11条具体规定。1991年9月,岳阳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爱路月活动的决议》,成立市全民爱路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亦成立相应机构。9~12月,在全市开展全民爱路月活动。199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颁布实施,路政管理走上法治轨道。

 二、车辆监理

 民国 35年1月,境内车辆及驾驶员检查登记、核发牌照、异动登记、征收养路费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总局武汉区办事处长沙车辆登记所(后改为长沙车辆监理所)兼管。1952年9月前,由省公路局监理室直接承办。10月,成立平江管理站。1964年,岳阳地区车辆监理所负责境内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和安全管理,处理各种交通事故。1966年,车辆检审、驾驶员年审基本停止执行。1973年,交通部重新颁布驾驶员考试办法,开始恢复驾驶员的考审和年审工作。1977 年,境内道路交通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检考技术标准。对车况的检验和驾驶员的年审,每年由市、县交通监理部门组织进行年检,各车属单位先进行保养维修,整顿车容,自检自审合格后,再由监理所、站验收签证。1987年4月,车辆检审、驾驶员年审工作由市交警支队管理。1996年 9月,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移交给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处。

 三、交通规费征收管理

 1984 年8月前,汽车养路费由车辆监理部门征收。是年9月,岳阳地区公路总段养路费征收办公室、岳阳市公路总段养路费征收办公室及各县养路费征收站取代车辆监理部门征收汽车养路费。1985年3月,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境内车辆购置附加费由地、市及各县(市)交通局负责征收。1987年7月,开征客运附加费,由市、县(市)运管部门负责征收。1988年4月,岳阳市交通稽查征收处统一负责境内的汽车养路费,客、货车附加费、车购附加费、交通建设基金等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县以上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的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机构负责。征费全额上解到省,由省交通厅平衡后,用于公路养护及工程建设。

客、货车附加费是省内公路重点建设基金。境内征稽部门所征客、货车附加费全额上解到省后,由省交通厅集中平衡管理使用。

汽车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客、货附加费的票证,由省交通厅、财政厅联合印制,实行逐级领用,逐级销号制。

1988年,征收交通规费3877.2万元,1990年征收4600万元,1994年征收1.27亿元,l995年征收1.45亿元,1999年达1.66亿元,为岳阳市筹措了大量交通建设基金,保证了洞庭湖大桥、平伍公路等重点建设工程省拨资金及时到位。

1999年交通规费征收标准,每月每吨汽车养路费,客车200元、货车180元,货运附加费货车30元,客运附加费根据城乡有别,营运线路不同,每座每月分别为80~120元;车购费不分类别,征收车辆实际销售价10%费额。

 四、车辆通行费、过渡费征收管理

 市公路局两费办负责岳阳市境内国、省道车辆通行费、过渡费的征管工作。征收对象系通过收费站、渡口的车辆(除政策规定免征车辆外)。1986年10月,岳阳北门汽渡、湘阴汽渡开征过渡费。1991年12月8日,国道107线岳阳段改建成二级公路投入使用后开征通行费。设站征费经湖南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征费票证由市公路局两费办到省公路局领用,实行销号制,所征费额实行专户储存,按月全额上解省通行费专户,所征费款,按照国家“货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主要用于偿还公路建设贷款和支付收费人员工资及收费机构正常办公费用。

1999年,境内有过渡费收费站2处、过路费收费站11个。实征过渡费1817万元、过路费9749万元。

 五、运输市场管理

 客运管理  50 年代初期,对装卸搬运行业和木帆船进行民主改革,取缔封建性帮派组织,成立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和搬运社,统一调配船舶、劳力,货源统一组织,价格统一制定。 60年代初期,机动车船逐渐增加,交通运输企业逐步发展壮大,社会运力不断增加,专业副业矛盾开始出现。1962年运输市场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政策。保证专业运输单位的利益、运力和运量基本保持平衡状况。

1964年9月,岳阳专署交通局和岳阳专署运输指挥部成立,负责运输市场的管理“文化大革命”初,运输市场管理有所放松。1970年,交通机构逐渐恢复并行使职权,运输市场管理纳入议事日程。运输市场以专业运输单位为骨干,对非专业运输单位的车船和社会劳力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票证、统一运价、统一计划和统一调度,组织合理的经济运输线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78年后,社会车船发展迅速,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运输格局。1979年,各县在主要集镇和交通要道设立交通管理站,行使交通部门对运输市场管理职能,收缴交通管理费,代收税款和拖拉机养路费,代货主安排运力,为车属单位组织货源,上路查车纠正违章作业。

1988年,公路客运初步形成国营、集体和个体一起上,各种经济形式、经济成份协调发展的局面。按照国营为主、集体为辅、个体补充和开放搞活、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长短途搭配、干支线搭配、“冷热”线搭配,合理调整运力投放。是年8月,针对“干线公路车挤车,支线公路人等车,城市街道乱停车,个体联户乱跑车”的混乱局面,对全市870辆经营客运的客车及602条客运线路全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核准换发班线牌893块,实行挂牌营运。1990年,核发班线牌1015块,其中专业运输企业693块,对不按规定归点进站的车辆一律不发新班线牌。1991年,实行向专业企业倾斜保护政策,为专业运输企业开通跨省跨区班线6条、9班次,年底,专业企业开通的客运班线2389班次,分别占全市87.5%和78.2%;跨省跨区营运班线达13条、181班次,分别占全市68.1%和57.2%。同时,对客运车辆的增长采取额度控制,年内,全市客车增长率为5.54%。

1993年,取消对客运市场发展进行限制的计划管理,制定积极鼓励和扶持发展面向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夜宿农村的客运班线,新增客车89辆,占50.3%,其中高档豪华车10辆,占全市客车的 5.6%;新增区乡班线89条、195个班次,占新增数的41.2%和31.6%。全市共开通客运班线594条,其中跨省、区长途班线134条,占 22.6%;面向农村、边远山区经营的299条,占50.3%。1994年,实行客运线路集体审批制度,新开辟农村山区线路23条,跨区以上线路42条、 48个班次,沟通7省24个地区。印发运价牌1510块,核发区内班线牌1386块,对所有进入社会站场的车辆核发《准停证》,基本实现“车进站,人归点”;为市区554辆的士车办理道路运输证,照章征缴运输管理费。

1995年,推行“三开三放”(“三开三放”,即开发山区线路、开拓长途线路、开展有偿经营;放开县内线路、放开经济线路、放开出租车管理。)对山区线路实行“三优一补”(“三优一补”,即优先批、优先办、站场优先安排;对“冷线”进行补贴。)至1996年,开发山区线路71条、178个班次,开辟长途班线18条,继续对岳荣西线等5条经济干线实行有偿管理,共办理有偿经营车辆178台。全市客运班线达721条,其中跨省班线72条、跨区班线148条、跨县及县内班线501条,全市有山区线路181 条,乡镇通车率100%;长途班线228条,辐射12个省26个地市,有力促进了省区际物资流通。对专业运输企业的征费率控制在60%以下;经济线路、跨省跨区线路、长途加班包车票均发给专业企业。年内有99.6%的长途线路由湘运公司和各县车队等专业企业经营,使专业企业增加营运收入2000万元以上。春运374张包车票全部发给专业企业,为其增收981.5万元,比上年增长75.6%。

1997年,对客运市场进行整顿,集体审批客运线路,运力饱和的线路,不再批车上线;禁止不符合资质的车辆营运。全年申请投入营运的客车416台,实际审批260台,仅占客车总量的9%。对站场进行合理规划和调整,并派运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在全省客运站场评级工作中,境内有一级站1个,二级站9个,三级站8个,四级站5个。

1998年,共审批客运班线127条,投放运力214台,其中长途线路45条、边远山区线路82条,豪华高档车106台。

1999年,客运市场逐步向有序化方向发展。客运班线结构、运力结构开始实施调整,运输结构渐趋合理,车辆技术等级有所提高,中、高档客车比重有所增大,通过采取控制区内热线,鼓励开拓农村班线,支持发展直达班车等措施,增大了班线的覆盖面。全市开辟班线87条,新增出租车368台。

货运管理  1991年,全面开展归口管理和推行合同运输管理工作,境内21个重点港站均纳入统筹管理中,共签订运输合理40个。1993年,境内建立4个货运交易市场,实现承、托双方双向选择,合同运输。1994年,取消运力额度管理,停止执行“先批后购”和“归口管理”等规定,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开放市场,年底共有6个货运交易市场、1个货物运输配载中心。1995年,开始建立货运信息配载,为货找车,为车配货。至1996年,全市共建5个货运信息配载网点,沟通2省8个地市31 个县的货运及货运信息配载,并对全市28家131台危货运输车辆进行清理、建档、年检年审,对114台达标车核发准运证和标志牌;对从事危货运输的作业人员培训192人次,并进行考核发证和建档。1997年,建客货综合型社会停车场6个,实行货运车辆进场停靠,集中管理。1998年,依法取缔新路口“路边市场”,在四化建新建1个8000平方米的大型货物运输交易市场。

汽修市场管理  1988年,境内汽车维修行业兴起,全市拥有各类汽车维修厂(点)495家,从业人员5072人。针对普遍存在的“无开业技术条件、无维修质量标准、无统一收费标准、无统一票证”的现象,进行摸底注册、技术考核、整顿验收、登记发证工作。经整顿验收,合格、基本合格的有419家,取缔6家不合格企业。确定由交通部门对维修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巩固汽修办对岳阳市汽车维修行业的主导地位,这起捍卫管理职能事件,在全国汽车维修行业引起强烈反响,为全国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权限明确了归属。

1991年5月,举办学习班4期,发放经营行为自查自检表561份,发现有问题的236户,对问题较严重的4户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二保”以上经营户质量跟踪制度。8月,对全市营运机动车辆进行调查登记,逐车建卡,填发维修卡5666个,建立车辆维修卡管理档案。在市区确定6家汽修厂为第一批定点合同维修厂,并制定合同维修办法。

1993年,开展“汽修质量信得过经营户”评选活动和汽车配件市场打假活动。加强对汽修技工的持证上岗管理,全年共举办各类汽修技工培训班13个,培训技工640名。1994年,有汽车(含摩托车)维修、配件网点864家,比上年增加90家。对汽修市场重新审理开业条件、划地定级挂牌,经审核确定,全市大修20户,二级204户、一级97户,摩托修理 125户,单项418户。开展汽车二级维护技术竞赛活动,放映教学片30场,获全省竞赛第二名,并推荐岳阳市汽修管理工作典型材料参加中南片区汽修工作会议。

1996年,对汽修厂点进行定级挂牌,对乱设点、乱收费的43家业户进行整改,吊销12户达不到要求的维修厂(点)许可证;检查维修配件业户661家,处理违章经营42家。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对236台检测不合格车辆强制返修。1997年,市政府明确汽车尾气检测由运管处与环保局联合进行。1999年,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集中力量治理整顿城区维修网点,取缔一批占街作业、无证经营的维修店。

道路运输企业资质等级评定  1986 年,国家交通部、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汽车维修业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6月,岳阳市汽车维修管理办公室成立。是年底,完成全市所有汽车维修企业的评级工作。1997年3月,建立岳阳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同年5月,省交通厅会同岳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汽修办对该站进行资质等级评定,经严格审定,该站被评为A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行政执法

运政执法建设  1994年8月,境内运管系统倡导“八改三要”(“八改三要”即对单位车辆由分散征费改为包干稽征集体交费、由每月按季征费改为一次性征费、由坐在办公室征费改为上门上户征费、由碰到车查费改为按欠费台账有的放矢查费、由定点设卡稽查改为不定期稽查、由正班正点稽查改为不定期稽查、对客车由上路查车改为到停车站(场)查车、由单纯上路查车改为上门上户查车。要文明查车,微笑服务,“请”字在先,“谢谢”在后;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要遵章守纪,杜绝“三乱”。)的运政管理办法。1997年1月,岳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法规室对临湘市汽车运输公司仿制客运班线牌3块(其中桃矿至岳阳2 块、临湘至岳阳1块),并仿照套用运管证件专用章的违规事件作出罚款8000元的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市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交通专业运输企业。是年4月,下发《岳阳市运管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确定“三不查四不准”(“三不查四不准”即非营运车辆不查,外籍车辆不查,非管辖证牌不查不扣;不准上国道、省道、经济干线查车,不准业务不熟、素质偏低的人员上路查车,不准随意扣车扣证,不准违反法律、法规、法定程序滥施处罚。)的运政稽查办法。

1998年5月始,开展道路运政执法人员“九五”岗位培训,全市780名运管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培训证书》,并核发《交通行政执法证》。

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  1997年9月,市政府组织市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运管处、市征稽处、市公用事业局、市客运管理处、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和运管、客管工作人员,对城陵矶客运码头非法客运车辆进行清理整顿。对所有进出码头的车辆实行专门标志、专门举报电话、专线运动价格。通过整顿,取缔无证无照无牌的个体车,拉客、宰客、甩客现象得到遏制。市运管处征集10多亩地,投入120多万元资金建起一座城陵矶客货运输服务中心。1998年2月,设立岳阳市运管处城陵矶执勤室。实行车辆配载、码头服务、客运秩序统一管理。

1999年4月,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发布《关于整顿治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第2号),全部取缔城区篷式三轮摩托车。5月,城管办发布《关于整顿治理城区管理交通秩序的通告》(第3号),整顿取缔城区马路货运市场,将停放在桥西、新路口、北门渡口、岳纺桥、花板桥转盘等地的货运车辆分别转入城南停车场、新路口停车场、五里牌湘运货运停车场、九华山停车场。6月,市城管办发布《关于整顿治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第4号),整顿治理城区两轮摩托车违规行驶、非法营运,从 6月18日 起,城区范围内禁止无牌无证和岳阳楼区以外号牌的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