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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搬运

来源:史志办 日期:2015-08-10 08:25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汉阳冶炼厂在城陵矶购地建造栈房。光绪三十二年(1906),汉冶萍煤运道城陵矶煤栈正式储煤,成为港区第一个货场、第一个专用码头,俗称“炭码头”。从此,城陵矶有了码头搬运工人。民国10年,平江县成立搬运工会,会员228人。35年,脚行人员专业工会与搬运工会合并,组成挑运业工会。民国时期,各县城镇均设挑运业工会。36年9月,城陵矶提驳挑运业联合工会成立,有会员61人,其中挑运业25人、提驳业36人。提驳工人将泊于江心的火轮或大船上的货物过档于木划,木划运至岸,再由搬运工人将货物送给货主。

1949年7月岳阳解放,8月4日成立岳阳码头工人联合会,取代挑运业工会。1950年5月,改为中国搬运工会岳阳县委员会。1953年4月,成立岳阳县搬运公司,负责岳阳城区运输业务,编制日作业计划,并建立货物受托运输、交接等制度。各县相继成立搬运公司,境内搬运业走上正规管理。1954年,各县搬运公司设立生产调度现场管理、安全、劳保等专门机构,逐步推行计划运输, 经常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1956年,各县搬运公司更名为搬运服务社。

1958年,境内搬运社进行码头改造、整修道路,逐步用胶轮板车取代人力和木质板车。岳阳县搬运社开始使用拉坡机(循环线),城区街河口、游击巷等码头分段安有拉坡机拉坡,降低劳动强度,缩短运输时间。

60年代中后期,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搬运业处于混乱状态,管理制度被取消,运输质量下降,货损货差经常出现。

70年代,搬运业整顿运输秩序。岳阳县搬运社实行合同运输,建立货损、货差责任赔偿制度,赢得货主单位信誉。各县搬运企业纷纷效仿,搬运业再度兴起。1971年,岳阳县搬运社为缩短运输时间,提高运输效益和质量,先后自制三轮车(安装140柴油机)52辆,购入汽车21辆投入运输。70年代末,岳阳城区搬运胶轮板车基本淘汰,被汽车所取代。各县搬运企业亦相继采用汽车、拖拉机投入运输。

90年代,由于社会车辆发展迅速,不少货主单位自备运输车,货源减少,搬运企业普遍面临困境。1999年,岳阳市装卸搬运总公司完成搬运量12.69万吨,较1989年减少3.4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