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第一节 机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民国时期,电业无统一的管理机构,由各厂家分散经营。

1951年6月,岳阳县地方国营电厂成立。1958年7月,该厂改名岳阳县供电公司,经营管理岳阳城区的供用电业务。1959年,岳阳市形成独立电网(岳阳、临湘2县区域,又称湘北电网),由湖南省岳阳电厂经营管理。

1960年3月~1966年7月,各县供电公司相继成立,管理当地电力。

1966年5月,成立岳阳专区供电公司,隶属专区农业机械局管理。各县供电公司改为供电站,为专署驻县机构。1968年底,撤销专区供电公司,各县供电公司改由县水电局管理。

1974年1月,成立湘中供电局岳阳供电所,岳阳电厂供电车间成建制划归岳阳供电所,由供电所负责对临湘、岳阳、华容、汨罗4县供电公司实行电力趸售,直接营业抄收桃矿、长炼、岳化、岳阳造纸厂等大用户,以及岳阳电厂6千伏供电的低压用户,维护检修营抄范围内的输电、变电、配电设备。

1978年11月,成立湖南省岳阳电业局,原湘中供电局岳阳供电所撤销,并入岳阳电业局。1979年3~6月,岳阳电业局陆续接收岳阳、临湘、湘阴、汨罗、华容5县供电公司,1998年11月,受省电力公司委托,代管平江县电力局。1983年,各县供电所改为电力局。至1999年,岳阳电业局拥有固定资产10.88亿元,职工1817人,设变电、线路、调度、计量4个专业管理所和城区供电局、开发区电力局以及岳阳、临湘、华容、汨罗、湘阴5县(市)电力局,负责全市的电网建设和电力营销管理。先后被评为省先进企业,电力工业部安全文明达标企业,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省双文明单位。1999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