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用电量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1950年,境内总计用电量3万千瓦小时,年人均用电量仅0.0127千瓦小时。1959年,用电量192万千瓦小时,年人均用电量只有0.67千瓦小时。是年底,岳阳电厂发电。1960年,用电量达3538万千瓦小时,年人均用电量增至2.023千瓦小时。1961年,用电量减至2636万千瓦小时。 1963~1970年,用电量逐年增多,至1970年,达18554万千瓦小时,年人均用电量43.567千瓦小时。1971年,长炼、岳化等国家大、中型企业相继投产,境内用电量陡增。1980年大电网售电量为69257万千瓦小时,年人均用电量165.6千瓦小时。此后,岳阳华能电厂建成投产,城乡电网建设得到加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用电量迅速增长。1990年为156353万千瓦小时,年人均用电量为306.1千瓦小时。1999年,电网售电量 231738万千瓦小时,年人均用电量446.33千瓦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