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业机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民国36年,行政院善得会与湖南省政府共同兴办岳阳茶盘洲农场,配备农业机械和农业修理技术力量,为境内使用现代农业机械之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业机械工业逐步发展。 1952~1956年,各县一批从事农具制造、金属生活用品制造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公私合营生产合作社,制造简易农具和改良农具。1958年“大跃进”时,各县大办农机(具)厂,成为境内最早的一批国营机构制造企业。是年,共生产滚珠轴承7031套、铁木简易车床43台,鼓风机3台,并试制1台发电机,制造了一大批简易农机具。1958~1960年,各县加大对农机基本建设的投资,发动了米机化农具改革运动,评选出插秧机、中耕机等改良农具。
1961年开始,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过3年调整,基本上保持一县一国营农机厂,重点行政区和人民公社的农具厂、农机站,逐步形成农机修配网。1964~1966年,全省组织电力排灌配套设备和水轮泵会战。平江县农机厂制造的水轮泵,岳阳县、华容县农机厂制造的水泵列入全省定点批量生产。淘汰了一批结构落后、质量低劣的产品,开发了一批耕作、收割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70年代,农机产品不断增多,企业装备日臻完善,产品质量逐年提高。一些适用的农用水泵、潜水电泵、小型柴油机、联合收割机、饲料粉碎机、机筛片等农机产品深受农民欢迎,并逐步建立以排灌机械、内燃机、收割机、耕种机、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机制造、农机零件、农机修理体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机工业贯彻“上品种、上质量、上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方针,开发了一批新产品,壮大了名优产品。企业所有制结构逐步改善。促进了企业的发展。1999年,境内共有县以上农机企业10家,职工5650人,固定资产1.13亿元,总产值1.56亿元。产品有内燃机、拖内配件、耕作机械、排灌机械、收割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饲料机械、农用运输机械等,形成初具规模的农机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