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企业结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5 12:00

一、所有制结构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工业企业以个体手工、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等形式存在,其中个体手工占主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业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1949年, 22家工业企业中,仅有平江黄金洞金矿1家国营企业,其它均为私营企业或公私合营企业。1952年,手工业者开始联合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同时,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对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大力兴建国营工业企业,逐步形成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国家资本、私营资本、个体手工等五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1953年,随着对私营资本主义企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国营工业的主导地位迅速增强。1956年,对手工业和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和合作经营。322家工业企业中,全民企业39家(包括公私合营企业),集体企业283家;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分别为71.1%和28.9%。

1958年,在“一大二公”思想指导下,国家限制和取消私营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迅速转变为只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此后20年,工业企业所有制形式维持不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个体经济和乡镇企业蓬勃兴起。与此同时,不少外商在岳阳投资兴厂,一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陆续兴建,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到1990年,在全市1991个工业企业中,全民企业408家,集体企业1581家,外资及合资企业2家;工业总产值中,全民企业346449万元,集体工业企业 97738万元(包括乡镇企业),外资及合资企业21813万元。1999年,全市有工业企业5280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97家,其中国有企业 244家,集体企业196家,股份制企业32家,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5家,其它经济类型5家。

二、企业规模

民国时期,境内工业基础薄弱,除东海电灯公司、岳阳贫民工厂、岳州机车厂等稍具规模外,大多数为“前店后厂”的手工作坊,生产规模小,生产能力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工业虽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但仍未改变企业规模小的状态。1950年,42家工业企业均属小型企业。1951年,中南军区后勤部在岳阳城关建立211被服厂,岳阳才有第一家大型国营工厂。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相继建成岳阳电厂、桃矿、岳阳造纸厂、长炼、岳阳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岳化)、洞庭氮肥厂(以下简称洞氮)、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6906工厂(以下简称6906工厂)等大、中型企业。1978年,893家工业企业中,有大型企业8家、中型企业8家,其工业产值占境内工业总产值的 67.8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业企业抓住机遇,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技术改造,扩大企业规模。1990年,全市拥有大型企业13家、中型企业24家。拥有在全国特大型企业中排名第十九位的巴陵石化公司,亚洲最大的洞庭苎麻纺织厂(以下简称洞纺)、全国最大的汽车空调生产厂岳阳制冷设备总厂、中南地区最大的火力发电厂华能岳阳电厂、湖南最大的纸厂岳阳造纸厂。1999年,全市有特大型企业1家、大一型企业7家、大二型企业6家、中一型企业7家、中二型企业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