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卷总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据华容县车轱山遗址考古发现,早在新石器屈家岭文化时期,先民即拥有并使用铲、锛、斧、钁、网坠、纺轮等农业生产工具(以下简称农具)。汨罗山东周古墓出土文物证实,最迟至春秋末期,已开始使用铁制农具。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农具发展极为缓慢。直到清末,耕作、排灌、收获、加工、运输等农具仍很原始,种类仅百余种。民国时期,农具种类略有增加,制作工艺有所进步,并开始零星引进、试用部分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民国3年,岳阳县城太昌、恒康、文丰3家米厂有几台碾米机械。19年,湖南第二孤儿院所属华容县隆庆农场首次使用拖拉机、播种机垦荒播种。36年5月,联合国战后救济总署湖南分署运来20台美制福特牌曳引机(即拖拉机)、2台履带式拖拉机,在岳阳县自成垸(今君山农场内)成立复耕队,开荒播种油菜;在华容县砖桥成立工作站,调运5台拖拉机在荆湖、长宁、永合3个废垸垦荒。次年,洞庭湖区特大洪水,诸垸溃决,这批“洋货”全部撤到长沙。37年,临湘县长塘拓屋村等地试用柴油机,因抽不上水而变卖或闲置。至1949年7月岳阳解放前夕,境内仅仅留下几家凋敝的米厂,几台废置的柴油抽水机,广大农民主要使用旧式农具,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机揭开崭新一页。 1949~1957年,开始增补改进、改良旧式农具,推广新式农具,并着手农机化试点,由各县政府建设科负责管理。为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根据农村经济力量十分薄弱的实际情况,境内以发展半机械化生产工具为主,开始人(畜)力工具和农具改革并推广。1951年,各县人民银行设立农具贷款科目,发放贷款,帮助贫困农民购置农具。各县政府采取出租的方式,推广新式农具,促进生产发展。土改中,将没收地主、恶霸的农具、耕牛无偿分给农民。土改后,大搞农具改革运动,推广插秧机、深耕犁、快速割禾器,发展滚珠轴承,提高农业生产力。50年代,农机数量不多,动力机械开始以煤气机为主,其间亦发展部分蒸汽机, 尔后逐渐被柴油机取代;工作机械以排灌机械为主,也有少量加工机械,拖拉机主要从事垦荒作业。大型农业机械由国家投资、政府直接经营,由各县政府建设科分管,通过重点示范,摸索经验,逐步发展。1956年3月,省农业厅在岳阳县广兴洲建立湖南省岳阳农业机械拖拉机站,为境内第一个国营拖拉机站,为数不多的农业机械投入排渍抗旱和开垦荒地。1957年,各县成立水利局,内设抽水机分站主管排灌机械,农业局分管拖拉机和农具改革推广,为发展农机化事业打下了基础。是年冬,省政府副省长章伯森带领10多人,在平江县瓮江乡办农具改革试点,推动境内农具改革运动。此次农具改革运动,虽然推广使用部分农具,但同时出现一哄而起、盲目追求速度、数量,忽视质量的弊端,造成了浪费。这些问题,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下,很快得到克服和解决。农机总动力由1949年的40千瓦发展到1957年3622千瓦,拉开了岳阳农机化发展的序幕。
1958~1965年,农机化事业经历“大跃进”及三年调整,虽几经周折,但仍得到较大发展。1959年11月,毛泽东发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指示。中共湘潭地委确定农业机械以小型为主,以集体购置为主,实行“民办公助”。年底,各县成立农业机械局,次年初成立农机研究所以及农机修造厂。60年代,重点发展机电排灌设备,解决水利问题。1960~1962年,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纠正1958年“大跃进”的失误,及时组织修复各种中、小农具,以保证农业生产需要;逐步推广深受农民欢迎的新式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着重发展机电排灌机械。1960年7月,临湘县第一台电动抽水机在桃林大畈大队李家队安装抽水。1964年,省政府开展以洞庭湖区为中心的电排歼灭战,境内很快兴建国营机电排灌站12处,排灌机械增至1826台(套),共有1.86万千瓦,基本解决湖区抗旱排涝问题。电排枢纽工程成为当地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在山区修建一批水轮泵站。平江县在抓水轮泵站建设中成效显著,1965年3月,全国水轮泵推广现场会在该县召开,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与此同时,粮、棉、茶加工机械、耕作机械、农村短途运输机械也获得发展。县级农机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大部分公社成立机电排灌中心和拖拉机管理站,农机基层队伍初步形成,到60年代末,农机总动力发展到18.64万千瓦,比50年代增长 7.5倍,其中内燃机、电动机占总动力的87%;机电排灌面积由1957年的7.69万亩扩至203.06万亩,排灌机械化程度由1.7%提高到 45.1%。农村动力结构有了显著变化,农田作业项目发展了水田耕作、脱粒、运输、榨油、粉碎等机械。农机事业发展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开始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持续十年的大动乱,使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而农机化被看成“认真贯彻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行动,受到特别关注,从而有较快发展。70年代初,地区和各县相继成立农机化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国家增加对农机化事业的投入,农业机械由国营逐步转变为社队集体经营,农机购置资金由国家投资改为社队集资、国家补助。针对水利条件有较大改善的情况,突出发展耕作机械。地、县农机部门研制出一批与拖拉机配套的机引农具,通过试验示范,因地制宜,加快了耕作机械发展。1978年,境内拖拉机发展到7177台、13.7374万千瓦,是1965年的10.5倍。耕作机械还集中力量打了一场机滚船(机耕船)歼灭战。有岳阳地区、华容、岳阳、湘阴、临湘等5家农机研究所从事此项工作。1978年,共有机滚船4036艘、机耕船231艘。农机总动力年均以17.7%速度递增,1978年发展到80.83万千瓦,比1965年增长3.2倍,其中集体所有的农机动力占总动力的83%。机耕面积由57.5万亩增至352.25万亩,增长5倍多。 1978年,全市排灌机械保有量达到16254台、31.9万千瓦,比1965年分别增长5.9倍和3.2倍,使抗御旱涝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岳阳农机化事业在经营、管理、服务体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调整和改革。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经营规模变小,农机经营由国家、集体为主变为以农户为主,农机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农民可以自主购置拖拉机等生产资料,大、中型农机已不适应农村的需要,而适应联产承包制的各种小型机械、半机械化农具发展很快。由集体经营的农业机械大部分转变为农民个体经营,形成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体、合作、联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并存,以户营为主的新体制。农机购置资金主要由农户自筹,农机开始进入千家万户。在户营农用动力机械中,尤以农用三轮车、四轮车、手扶拖拉机为多,但拖拉机投入机耕作业减少,机耕船保有量亦逐步减少,机耕面积有所下降。 1983年,开始推广水田耕整机,解决了农田的耕耙作业,深受农民欢迎而迅速发展。大量机械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上引起深刻的变革,许多传统手工劳动被机械操作所代替。1989年,全市农机总动力发展到119.4万千瓦,相当于1980年前30年发展总和的89.5%;农机固定资产发展到 3.8亿元;机电灌溉受益面积达303.92万亩、机械耕耙面积完成278.63万亩,机械收获、脱粒、农副产品加工、农村短途运输等作业项目,基本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当年,市农机研究所研制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填补省内空白的稻种破胸催芽机。1997年,成批生产水稻育秧软盘,推广抛秧技术。
90年代,全市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水田耕整机和小型排灌用电动机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农用运输的大、中型拖拉机被手扶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农用车替代,农副产品由粗加工逐步向精细增值加工方向发展,农业机械耕作、抗旱作业向农机技术集团承包、规模作业发展。1994~1997年,市农机局连续4年承担国家农业“丰收计划”项目,探索优质稻谷高产高效农机化技术,取得显著成效,获农业部“丰收计划”项目评比二等奖、省农业丰收计划一等奖。市农机局1991~1999年(1997年除外),连续被省农机局评为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湘阴县农机公司连续6年被评为全国农机供应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1997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岳阳农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步入以民办、户营、小型为主的新时期。1999年,全市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74.79万台(套)、总动力达2616469千瓦,亩均耕地有机械动力0.6千瓦,高于全省平均0.24千瓦的水平,名列全省第一;半机械化农机具和配套机具累计投资6.46亿元,其中农户筹资5.91亿元,占投资总额的91.6%;农田作业总产值已完成20.5亿元,农机装备总值14.3亿元,其中包括大、中、小型拖拉机 21040台、农用汽车和农用运输车13741台、联合收割机和耕整机等新机具达7.2万台;机械下田作业完成面积394万亩;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 60%,机耕、灌溉、植保、脱粒、运输、加工等达65%以上,在全省名列前茅。全市的农机装备在全省十分天下有其一,它担负了农业70%的劳动量,在全市农业发展和防洪保安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功不可没。农业机械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