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运输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一、产区山陆运
木材采伐后,由采伐地运至溪河边或公路边为“山陆运”。其中又分为山运(陡坡地段)、陆运(平坦地段)。60年代以前,木竹山陆运由人力肩扛或抬运,在木材采伐出山时,利用适宜的陡坡作土滑道(俗称“梭江”)运输,以节省人力。
1958年,平江县长寿采育场在黄金洞林区将军洞用楠竹劈成竹片,选坡度为8~9度的缓坡顺坡安装,架设1条
二、溪河运输
平江县境汨罗江上游有小溪流48条,全长 424.5公里。60年代利用运材的31条,全长335公里,年运量3万立方米;70年代利用运材的24条,全长250多公里,年运量2万立方米,最高年运木材4万立方米、竹材35万根。临湘、岳阳2县产区有溪河运输,但运量不大。溪河运材方式主要有单漂、“赶羊”和放排3种。单漂管理不易,损耗大,60 年代后停止。放排在50年代以前采用打水眼的茶盘排,1952年改为不打水眼的蓑衣排,每人运量3~6筒,每筒约2.5立方米,由七八人编成一组,每人放一流水,约25立方米木材或1500根楠竹。60年代后,公路、汽车逐渐增多,山区的交通运输大为改观,至1978年,木竹溪、河运基本为公路运输代替。
三、公路运输
境内公路运材始于1965年。至1982年,木材主产区平江县有林区公路21条,全长201.5公里,分布在14个林区,常年通车里程174公里,运材车辆24辆,年均运量1万多立方米。岳阳县林区公路长42公里,年均运量约1000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