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畜牧兽医队伍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有五六百名民间兽医和去势员,使用中草药、针炙等医术,走乡串户施医,靠祖传或带徒弟办法承袭。临湘县有华陀会,平江县有阉割职业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明确制定“团结、使用、教育、提高”的民间兽医工作方针,为挖掘、发挥民间兽医的作用做了一系列的工作。50年代初、中期,组织畜牧兽医工作者协会和去势员协会,创办兽医联合诊所,把分散的民间兽医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县有协会,区有分会、乡有小组,业务上隶属农业部门领导,诊所一般以区(乡)为单位建立。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协会、诊所工作移交公社畜牧部,建立公社防治站。1959~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防治站一度流于形式,后经国民经济调整,各地陆续恢复建立公社畜牧兽医站,即开展合作防治。80年代初,公社畜牧兽医站更名为乡镇畜牧兽医站,县(市)恢复协会,畜牧兽医站实行责任承包制。
党和政府对畜牧兽医队伍的建设十分重视,对兽医人员的生活待遇十分关心。兽医人员组织起来后,成为专业队伍,不再承担农业生产任务。由政府先解决“牛头粮”,即按每头牛收粮食几斤到十几斤,集中收取后,按兽医从业人数安排口粮,后又改为自筹粮,即由当地政府统一筹措粮食,然后发给兽医,其指标大体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当。1983年,农业部召开全国兽医 “三站工作会议”(即畜牧兽医站、草原站、畜禽改良站),确立乡镇站为配套服务的经营实体。1985年,湖南省政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为乡镇兽医解决商品粮和城镇户口,境内解决1970名兽医人员的商品粮。各县、区、场都分别建立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设施逐步完善,技术力量日趋雄厚。1996年,农业部联合人事部、编委等五部一委下发《关于落实乡镇推广机构三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乡镇畜牧兽医站为国家在基层(乡镇)的全民事业单位。全市即展开乡镇畜牧兽医站定性定编定员工作,至1999年,全市建站169个,有在职兽医2455名,定编定员1657名,占67.5%,其中列入县(市)、区财政差额预算的29个,占17.2%;自收自支站140个,占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