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畜牧业卷总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清末民国时期,境内畜禽养殖业为农家副业,生产方式落后。1949年,畜牧业产值1.36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积极扶持农民发展畜禽生产,畜牧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

1949~1957年,畜牧业的任务是“保持现有,奖励繁殖”,工作重点是防治畜禽疫病流行,畜牧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同1949年相比,生猪饲养量由38.81万头增至61.86万头,增长59.4%;存栏由23.32万头增至39.59万头,增长69.77%;出栏肥猪由15.49万头增至22.27万头,增长43.77%。耕牛由 13.45万头增至14.88万头,增长10.6%。肉类总产量由0.58万吨增至1.16万吨,增长1倍。

1958年,大办猪场,一些社、队无偿调用社员家庭的猪和鸡,并将“私有、私养、公助”的养猪方针改为“以集体为主,户养为辅”,尔后虽允许社员养少量家畜家禽,给农户提留25~30公斤饲料粮,规定对平调社员私有的猪、羊、鸡、鹅等要作价分期归还。1959~1961年,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畜牧业陷入困境,一些集体猪场的猪大量死亡。1960年因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致使生猪发病68238头,死亡47870头,死亡率高达70.2%。1961年出栏生猪13.77万头,比1949年少1.72万头,其它畜禽也大幅下降。自1959年,城镇市场实行猪肉凭票限量供应。

1961年,执行“公养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 的养猪方针,对公养明确以繁殖为主,侧重养好公、母猪,在私养方面制定奖励饲料粮政策。1962年,中央进一步提出,在巩固和搞好集体养殖的前提下,鼓励社员在《农业六十条》政策范围内种好自留地、管好自留山、发展养猪养鸡等家庭副业生产。国家制订收购肥猪购留比例:户养的购六留四,集体养的购七留三,对养猪饲料标准作具体规定,同时适当调整肥猪地区差价,1965年同1961年相比,生猪的饲养量、存栏、出栏分别增长1.83倍、1.13倍和3.27 倍。肉类总产量增长3.85倍,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1966~1976年,畜牧业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和破坏。一些地方把《农业六十条》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办法、措施诬蔑为“修正主义”、“资本主义”的尾巴,全盘否定,严重挫伤了群众养猪的积极性,造成岳阳畜牧业徘徊下降。1970年,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北方农业会议上明确提出:“积极发展集体养猪,鼓励和支持社员户养猪”的方针。1971年秋,国家恢复对集体养猪和社员养猪以及出售肥猪、繁殖仔猪的一整套奖励和饲料补助政策,对养猪生产起了推动作用。当年生猪饲养量突破200 万头,1972年出栏肥猪103.38万头。至1977年,生猪饲养量达302万头、存栏180.29万头、出栏121.93万头,家禽存笼446.26 万羽,肉类总产量6.21万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畜牧业,提高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畜牧业不但要看饲养量和存栏量,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出栏率和出肉率”。经过拨乱反正,城乡实行改革、开放,境内畜牧业生产推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发展专业户、重点户,积极带动广大饲养户,发展现代化畜牧业。1981年,取消生猪派购,1988年底放开市场,取消凭票计划购肉,对城镇居民实行每人每年18.4元的肉食价格补贴。1993年,全部取消补贴,一批国有、集体、个人的畜牧现代化企业应运而生,与之相配套的技术保障和服务体系相继建立。1997年出栏肥猪661.8万头,肉类总产量44.85万吨。1998~1999年,针对市场畜禽产品需求的变化,提出“大力调整优化畜禽品种结构,稳定生猪数量,提高质量,加快草食动物和家禽发展”的整体思路,因受连续两年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市场生猪价格走低,导致全市生猪出栏下降,但生猪品质整体提高较快,草食动物和家禽的比例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仍稳步增长。1999年,全市出栏猪 584.17万头、牛2.81万头、羊21.48万只、家禽3076.96万羽,比1978年分别增长3.66倍、4.2倍、31倍、11.56倍。牧业产值由1978年的3.16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6%上升为1999年的48.4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8.6%,由从属依附于粮食生产,发展成为农业中的第一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起到既推进种植业,又带动饲料工业、食品加工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人均肉类占有量由1978年的 15.72公斤升至92.54公斤,高于全省20公斤,高于全国44.67公斤。年外销生猪由改革之初的不足25万头升至292万头。牧业商品产值达 33.56亿元,商品率为69.2%,供港活大猪亦稳居全省前茅。畜牧业产业经济的内在素质发生巨大变化,一是经营规模由家庭粗放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多年来,全市畜牧业的发展走出一条“小规模、大群体,小集中、大分散”的发展之路。1999年,全市规模养殖发展到42251户,占总农户数的 4.04%。其中养畜大户23361户,占总农户的2.2%,出栏猪、牛、羊106.1万头,占总出栏头数的17.47%;养禽大户17965户,占总农户的1.71%,出笼家禽占全市总出笼的30%,蛋品产量占全市总产量的21.3%。出栏万头猪、万只鸡的养殖大户屡见不鲜。二是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市畜牧业增长的科技贡献率由1978年的不足10%上升到近50%。与1978年相比,生猪出栏率由69%提高到170.51%,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养猪水平,商品猪个体产肉量由45公斤提高到70公斤,生猪杂交改良面由20%升至93%,14个国营种畜场均达到省级扩繁场、制种场验收标准,一大批国内外优良畜禽品种得以推广,用配合饲料饲养畜禽入户率超过90%。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健全,市、县(市)、乡,共有科技人员1954人,其中高级畜 牧兽 医师12人、中级畜 牧兽 医师151人、助理畜 牧兽 医师611人,猪、禽的免疫率分别达到96.9%和81%,猪、牛、禽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7%、0.8%和3.02%以内。三是经营方式由产、供、销脱节向一体化方向转变。涌现出一批按市场机制运作、具有品牌优势的饲养、贩运和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一县甚至几县畜牧业专业化生产;一批公司加农户、以场带户或专业协会等畜牧业一体化经营的初级联合组织相继出现,以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畜牧小区”模式在全市迅速兴起。四是畜牧业内部的产品结构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1978年肉类总产量6.45万吨,其中猪肉占95%、禽肉占4.5%、牛羊及其它肉类占0.5%,几乎是猪肉一统天下。1990年始,猪肉比重年均下降1个百分点,禽肉和牛羊肉比重则逐年上升。1999年,全市肉类总产量达42.35万吨,其中猪肉占88%,禽肉占10.8%,牛羊及其它肉类占1.2%。

但是,全市畜牧业还存在着内部品种结构不优、加工严重滞后、配套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有待今后更加务实求真,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