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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捕捞场所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外湖捕捞场   外湖捕捞场有东洞庭湖和南洞庭湖的一部分,1952年有捕捞水面430万亩,因逐年围湖造田,至1999年,境内外湖捕捞水面缩至265万亩,其中100万亩为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70~80年代,捕捞场集中 君山前湖和后湖、鹿湖、横岭湖、荷叶湖。这些捕捞场的特点是湖底平坦,底质以泥沙为主,水位变化大,渔汛期明显,一般渔具都能适用,故有“百业湖场”之称。一般作业渔具以大型曳动性和定置性渔具为主。如各种网类、钩类、栅箔类、笼篮类等。从渔具的数量及渔获量来看,以拖网类、张网类、挂钩等渔具渔法居多,渔获物量较大。外湖捕捞场一直是岳阳市渔业捕捞的主要场所。

内湖捕捞场   据民国24年《中国实业志》载,岳阳县有万石湖、宝塔湖等,湘阴县有荷叶湖、神湖、柴蜂湖等,临湘县有冶湖、马蹄湖、陈家湖、黄盖湖、芭蕉湖等,华容县有牛氏湖、西湖、东湖、北湖、塌西湖、蔡田湖、沉溻湖、大荆湖等。这些地方的特点是与农业生产排灌关系非常密切,一般水位较稳定,底质松软,淤泥较多,无流水,水草较多,故一般不适应大型流动性渔具及黌类作业,而以小型网具、钩卡及杂渔具为主。内湖作业没有明显的渔汛期,由各地湖管组织根据各个湖泊的情况,分别以“定期蓄禁,适时开放”的原则,保护亲鱼、幼鱼的繁殖生长。一般实行春、秋两季禁渔,且春季禁百业,秋季禁害业。每年开湖生产量约占全年产量的60%左右。境内内湖水面约40万亩,60年代,陆续解决防逃设备和鱼种问题,内湖制定蓄养、粗养与半精养相结合。70年代,内湖水域除黄盖湖外,全部纳入养殖水域的范畴。

江河捕捞场   主要有湘、资、沅三水汇合进入湘阴、岳阳2县的江段(包括鹿角上下水域)、华容县注滋口河、三江口、荆江等水域。这些地方的特点是水深,水流较急,底形底质较复杂,常有凹坎、土堆、木桩、礁石、沉船、深潭等障碍物,水位变化大,有些江段还是主要经济鱼类的越冬场所。此外,枯水季节江河捕捞场的河洲、湖滩有大量的野鸭、大雁、天鹅等珍禽栖息繁衍。江河捕捞场以钩罾、丝网、三层网、撑篙网、卡子、麻黌等业次及猎捕工具为主,其捕捞产量占当年捕捞总产量的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