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税收协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1972年初,江西省修水县财政金融局倡议成立湘、鄂、赣毗邻县税收协作区。同年4月,平江县与湖北省通城、江西省修水、铜鼓县的代表在修水县举行首届一次会议,就税收协作与银行汇兑对账问题达成书面协议。此后,参加县轮流值班,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值班县召集。
1975年10月5~8日,平江县举行湘、鄂、赣毗邻县税收协作第一届三次会议,到会有岳阳、平江、临湘,江西省修水、铜鼓,湖北省蒲圻、通城、通山、崇阳等9县53人。岳阳地区财政金融局局长董常友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交流税收工作经验,协调边界税收征管措施。
1979年10月15~18日,临湘县举行湘、鄂、赣毗邻县税收协作一届六次会议,到会有岳阳、平江、临湘、浏阳,江西省修水、通山、铜鼓、武宁,湖北省蒲圻、通城、通山、崇阳等11县71人。岳阳地区财税局局长董常友主持。
1982年10月25~28日,岳阳市举行湘、鄂、赣毗邻县税收协作一届九次会议,到会有岳阳、平江、临湘、浏阳,江西省修水、铜鼓、武宁、万载,湖北省通城、通山、崇阳、蒲圻等12县52人。
1984年下半年,湖北省黄石市、鄂州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信阳市税务代表在黄石市举行筹备会,成立六市税务协作区。次年,接纳湖北宜昌市为协作区成员,并于11月5~7日在岳阳市举行五省七市税收协作区首届一次会议,出席代表47人。岳阳市税务局副局长周元作《关于黄石协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与会代表完善了黄石协议10个方面的内容。
1981年5月8~11日,湘、鄂、赣、豫、皖5省7市税收协作区一届七次会议在湖北黄石市召开。岳阳市董常友、蒋胜大等参加会议,并以岳阳市税务局名义向大会递交《勤征细管、堵漏压欠、始终抓住收入不放松》、《搭台唱戏、搞好流通》、《坚持五抓到位,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三篇材料。
1988年9月22~25日,湘、鄂、赣省毗邻地区第二届九次税收协作会议在岳阳县召开。到会的有湖南省岳阳、平江、临湘、浏阳,江西省修水、万载、铜鼓、武宁,湖北省崇阳、通山、通城、咸宁等12县62人。
1994年,税收协作会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