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税务监察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1950年4月,县税务置监察员,加强对税务干部执行政策和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检查,并办理税务检举与申诉。1953年,岳阳县查处7人,其中记过3人、记大过1人、开除2人、送法院治罪1人。华容县查处贪污案1起,追回赃款118.03元;查处偷税案21起,偷漏税款3万多元;失职干部5人,记过2人、撤职1人、送法院治罪2人。1954年8月,把监督税收政策、法令的正确执行和税收计划正确编制与按期完成,作为过渡时期税务监察的基本任务。1957年底,监察机构全部裁撤,监察工作由人事部门和税政部门分别兼办。1962年短期恢复后,1966年又遭撤并。
1984年1月,境内税务系统实行由省垂直管理,配备监察人员开展监察工作。是年,共查处案件12起,判刑1人,留党察看2人,记大过1人,8人受到批评教育。1985年4月,建立基层兼职监察员、监察通讯员工作制度,规定监察工作范围是:检查执行政策、法令、计划和票证使用情况;查处贪污、受贿、以税谋私;处理辱骂、围攻、殴打税务干部,冲击税务机关案件;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并查处。是年,配合整党工作,地、市税务局分别成立纠正不正之风清理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82人接受吃请253人次;擅自减免税1人,减免税款210元;借欠公款28人,计5335元;私分公款12人,私分1439元;公款请客562人次,耗资3792元;私发纪念品16起,金额6025元;超标准招待11起,超支1526元;受礼47人,折人民币1833元;滥发实物12起,折人民币1098元。1986年3月,建立“纪律检查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纪律检查,实行执法、征管、减免、处罚、纪律五公开,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性监督,防止以税谋私。1987年结合“纪律检查日”制度,加强立案检查,查处违纪案件26起,其中判刑2人、开除2人、开除留用4人、记过6人,其余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免予处分。1988年,组织全面税纪大检查,共查处各类经济问题218人次,违纪金额4.94万元,其中贪污、挪用114人次,金额9313元;擅自减免16人次,税额5543元;滥发奖金实物45人次,金额 403元;截留税款2人次,税额1.67万元;向企业借款,收受礼物43人次,金额1.39万元。专项检查立案43起,结案34起,追补偷漏税款139.4万元。其中2起情节严重,予以起诉,由法院追究刑事责任。1989年9月,税务监察配合廉政建设开展清查,全市揭发案件59起,立案48起,当年结案39起,开除4人、开除留用8人、撤职1人、记大过6人、记过5人,共挽回经济损失40.4万元。1991年,共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1起,结案10起,其中给予党内警告1人、留党察看3人、延长预备期1人、行政记过处分4人。1993年,立案29起,结案28起。其中违纪金额万元以上的7起、移送检察机关1起、受行政处分32人,查处违纪金额676.8万元,挽回损失374.8万元。
国税、地税机构分设后,1995年,城区实行税务人员《调离审计制度》,其内容是了解审计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经手的经济往来情况、有无向本单位及辖区内纳税人借钱情况、票证使用缴销情况、单位配发的办公用品归还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同年,地税南区分局成立纠风分队,定期不定期地到餐饮、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狠刹吃喝玩乐歪风。全市地税共成立纠风小分队12个,有成员65人。一年共检查宾馆、餐饮店、娱乐城、歌舞厅387家次,发现查处吃喝玩乐违纪事件17起,11名税干受到罚款和处分,有效地遏制了吃喝玩乐歪风的蔓延。同年,汨罗市地税局推出“五公开”、“四监督”“五公开”即税收政策、征管纪律、征管制度、减免税、违章处理公开;“四监督”即乡镇、纳税人、稽查、部门监督。活动,构建“阳光”工程,受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杨敏之的肯定和赞扬。1997年,全市税务系统清理规范公费配置的通讯工具。所有公费配置的手机、BP机,全部折价私人购置。1999年,国税机构把对稽查行为的监察作为重点,共查处违纪执法行为11起,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9起,追缴税款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