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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业贷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开办商业贷款,支持国营贸易加工定货,扶助私人商业复业。1951年,商业贷款重点用于特产品加工运销及民用必需品供应。1952年,商业贷款余额95万元,其中国营商业贷款11万元,供销贷款27万元,私营及其他商业贷款57万元。

1953年,开办国营定额贷款、结算贷款和大修贷款业务。1955年开办结算贷款,协助停止商业单位之间赊销预付,实行“一手钱,一手货,钱货两清”的原则。1956年,对私改造完成,银行对私贷款接近消失。1957年,商业贷款余额达3824万元,满足了生产发展和商品流通规模扩大对资金的需要。

1958年,境内信贷权力下放,商业贷款种类简化,银行贷款敞口供应,商业贷款余额达8544万元。1959年达12050万元。1962年,贯彻《银行工作六条》,不许用银行贷款作财政性开支,停止全额贷款。1964年开办商业结算贷款,进行直达结算,加强贷款管理,减轻企业利息负担。1965年,商业贷款余额14345万元。

1966~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商品供应不足,贷款增幅不大。1977年,执行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必须分口管理、分别使用的原则,银行协助商业企业建章建制,开展经营管理,遏制商业信贷资金分流。1978年,金融部门将商业信贷指标由按季报批改为按年报批,按月、按季检查,同时规定粮食贷款指标单独下达,不准与商业贷款指标调剂使用。

1980年,信贷管理实行“存贷挂钩,差额包干”和“择优扶植”的办法,扩大基层银行贷款自主权。市农行开始办理工商贷款业务,先后开办百货、副食、饮食等零售商店的贷款,商业贷款总余额40092万元。1981年,开办商业中短期设备贷款,共放款149万元。1982年,试行核定库存定额和计划贷款额度,市农行清出岳阳地区农机公司机电产品和钢材报废损失487.1万元,冲销企业自有流动资金312.5万元,冲销银行贷款17.5万元。1983年7月,国营商业流动资金改由银行统一管理,监督企业逐年按规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按平均销售收入率核定企业贷款。1984年,改革商品流通体制,金融系统进一步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开展商业信贷,累计发放243681万元,余额63642万元。

1985年,商业信贷由“存贷合一”改为存贷分户管理。开办食品行业优质名牌产品贴息贷款,商业网点建设贷款和联营贷款,拓展第三产业信贷业务,推行票据贴现。帮助清出积压有问题商品1804万元,收回党政机关经商贷款295.8万元,收回皮包公司贷款453.4万元。年末,专业银行商业贷款总余额70616万元。1986年,各专业银行围绕流通体制改革开展商业信贷业务,发放商业网点设施贷款365万元,建、扩建、改建12个商业网点,其中10个当年开业受益,扩销增利。

1988年,因经济过热,信贷资金严重短缺,金融部门千方百计调度资金,增加贷款,支持商业部门组织货源,保节日、保市场、保收购和贮备粮、棉、油、猪等主要农副产品。岳阳国际龙舟节期间,市工行增发贷款300万元,成功地举办大型商品交易会,赛期交易总额达3903万元。9月,增贷384万元,帮助受风灾地区6个石油站购进汽油、柴油等防汛物资8250吨。对15个商业技改和网点建设项目发放设备贷款504万元,协助20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内部银行加强资金管理。1989年,贯彻“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挖掘潜力,管好贷款”的原则,扶优限劣。市工行、市农行粮食专项贷款余额达37101万元,比1988年增加近1亿元,保证粮食集中入库,减少向农民打白条的现象。1990年,金融部门对市直二级商业批发站发放启动贷款800万元,发放优惠利率贷款3350万元,其中对小港粮库发放设备贷款100万元,对肉食企业增发贷款355万元;组织清理欠债,分别注入1155万元启动贷款,了却2689万元三角债,收到了稳定商业企业、解开债务链的效果。年末,国有银行商业贷款175783万元。

1991,商业贷款增量呈萎缩状态。1996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商业市场份额和效益逐年下降,亏损加大,商业贷款风险增大。1997年,市工行重点支持新华书店、湘阴3家饲料厂、3家外贸酱厂的正常贷款需求,有选择地对市五交化、百货公司、商业大厦、一百大厦等企业发放少量贷款,商业贷款比年初仅增加960万元。至1999年,境内金融机构商业贷款余额665826万元,比1991年增加4517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