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卷总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清代末,借贷活动多在私人之间进行,府、县城和部分集镇设有私营当铺、钱庄,经营典当、钱兑业务,但范围狭小,数额有限。其时,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积谷社仓、常平仓亦兼有借贷功能,多由乡间有名望的士绅出面,动员或派定富户捐积,设仓储存,春上借出,秋后归还,利息5~15%。同治十三年(1874),平江县有积谷35190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湘阴县有积谷447626担。直至辛亥革命前,境内尚未形成完整的金融产业。
民国2年,官商刘文龙集股创办岳州商业银行,开境内新式银行之先。同年,湖南省银行设岳州支店,办理货币发行与兑换业务。南北军阀混战时期,境内商业凋敝,金融动荡,币值跌落无常,当铺、钱庄等民间经营机构接连倒闭、歇业,金融业处于停滞状态。
北伐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着手统一金融,形成官僚资本对金融业的垄断。民国20年,湖南省银行先后在岳阳、平江、华容、湘阴、临湘等县设立办事处。各家银行代表不同金融集团的利益,相互倾轧,竞揽业务。29~31年,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联合办事总处商定,各年度农贷总额按比例由各行分摊,划分区域投放。各家银行贷款直接贷放到基本生产单位的数额极少,多数被官僚、地主和工商财团截留。32年,中国农民银行设湘阴县办事处,34年重设岳阳办事处。36年12月《湖南实业杂志》载文说:“35年政府农贷款为40亿元,在湘省所得到的数目分配到各县的至多不过4000万元,但农民并未见到分毫。”由于新式银行的势力庞大,传统的乡村祠堂庙会、积谷社仓等一类济贫机构自行解散,农村高利贷日益盛行,境内各县城镇则有月息高出10%的“大加一”、“大加二”的高利贷。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大量发行法币,造成物价猛涨,导致法币全面崩溃。民国37年8月,国民政府决定发行金圆券,以300万:1的比例限期回收破产法币,但仍然无补处于总崩溃边缘的经济,物价一如脱缰之马,狂涨不止。至38年3月,境内金圆券退出流通,银元、铜元复出,占领流通领域。7月,国民政府中央及地方所设银行及民间金融组织随着国民党政权的复灭而告解体。
境内人民金融事业的兴起,可以追溯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金融机构和活动。1930年11月,平江县苏维埃政府开设平江县工农银行,次年11月,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在平江县设立湘鄂赣省工农银行。银行设石印局、造币厂,发行和流通苏区货币。同一时期,石公华苏维埃革命政权所发行的信用券,在华容县境流通。这些金融机构及其活动为打破反动军队封锁,保障革命军需供给,促进根据地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1949年7月,境内各县相继解放。岳阳城区设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第一支行,各县先后设立人民银行县支行,金融业务由人民银行一家统管,接受湖南省分行垂直领导。各县人民银行把组织发行人民币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货币斗争,打击金银黑市,制止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物价,使人民币迅速占领市场。随后,人民银行实施货币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推行转账结算,开拓通汇网点,集中资金发放贷款,支持恢复生产和物资交流,扶植私营工商业,支持农业生产,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1953~1957年,金融机构以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指针,通过各项业务活动,广泛聚集资金,加强货币信贷管理,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支持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金融事业随着国民经济的繁荣而稳定发展。
1958~1960年,由于“左”的影响,金融工作中脱离实际、忽视经济规律的现象比较普遍,金融管理放松,货币投放规模过大,出现一些失误。1961~1965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银行工作六条》,金融机构与财政部门协同配合,控制开支,设法增加回笼,货币投放逐渐得到有效控制,货币流通情况基本恢复正常。
1966~1976年,金融工作受到严重冲击,金融机构的职能由行政机构取代,在贷款发放中的长官意识和盲目投放现象严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金融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相继恢复和新设立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保险公司、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立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1983年,实行信用社体制改革,恢复信用合作社的合作经济的性质。至1990年,有县级支行、办事处、营业部机构38个,营业所918个,干部职工总数6536人。形成以人民银行为中心、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各类金融组织并存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1979年改“统存统贷”为“存贷挂钩,差额包干”。信贷投放强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次年,基本建设投资试行“拨款改贷款”;1981~1984年,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各年末余额环比递增率呈下降趋势;1985年后,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信贷资金实行“规模和差额双控,计划与资金分开,信贷自求平衡”。各专业银行划分资金,自主经营,打破了资金供给制、“大锅饭”,促进各行大力吸收存款,横向融通资金,在扩大资金来源的基础上搞好资金运用,讲求贷款效益。银行结算不断改进方式,采用新技术,逐步走向结算方式通用化、结算管理法制化。由于改革措施尚未配套,金融体制不太完善,各专业银行在业务交叉中出现不适当竞争,造成1985年、1988年两度货币投放过猛,资金体外循环,利润率明显下降。经过2次整顿,局面迅速扭转。至1990年,货币回笼情况良好,各项存款增加,信贷投放趋于合理。年底,境内贷款总余额459342万元,城乡储蓄余额14033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12017万元、47078万元。
90年代,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专业银行加快步伐转轨为商业银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质量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社自成体系,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渐趋完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应运而生。至1999年,境内银行、信用社有县级支行、营业部、办事处机构90个,员工总数达7997人。保险公司亦由过去单一的经济性质变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格局,境内四大家保险机构参与市场竞争,保险险种剧增,覆盖面扩大。至此,形成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各类金融组织并存的格局。
金融电子化建设步伐加快,市人民银行被总行列为全国“天地对接”两个试点行之一和“中国国家金融区域电子化网络建设”行之一,1995年4月,建成开通岳阳市同城清算计算机网络。各家银行电子化建设同步加快,相继实现网点柜台电子化网络;结算工具推陈出新,各类银行卡相继问世,极大地提高了资金流通速度与效益。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加强,金融业规范运作,金融秩序良性发展。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改革进一步深化。1994年,实行限额指标下“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制,打破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专业银行加快向商业银行的转轨步伐,逐步推行各类先进的信贷管理办法,优化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1999年,人民银行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职能转由中国证监委担负,全市金融运转良好,存贷规模空前,银行贷款总余额200.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63.2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加154.4亿元和138.5亿元。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也有长足发展。
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以及90年代初期信贷资金一度被转入房地产热,造成部分信贷资金沉淀呆滞,影响银行资产质量不高,后虽经及时刹车,并采取剥离银行不良资产、优化贷款投向、强化信贷管理等措施,然而,金融风险隐患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