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抚恤、社会保障及福利救济费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清代,岳州府所属各县的社会福利事业,经常性的支出有孤贫口粮和救渡工食两项。孤贫口粮是县养济院为收养残废孤寡老人、孤儿供给的口粮,宣统年间,每年额银108两,由存留项下支付。救渡工食只有湘阴、巴陵、华容3县发放,年额银459两,向省请领。自然灾害的救济、资助贫困官员生活和官员事故等费,均由省拨付。
民国初期,设社会救济支出。18年,又专设救恤和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支出,用于军人抚恤和残废军人教养经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退休及抚恤费、社会保育及救济支出、赈务会经费、义仓备荒等(支出数缺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用于军人牺牲、病故与伤残抚恤,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补助,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福利院经费及福利工厂补助,自然灾害救济等项支出。1952年始列88万元,至1989年共支出16291万元,为同期刑政支出的 5%。1991年,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预算内列支企业养老保险及待业保险费4132万元。1996年特大洪灾,为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支付3901万元。1997年,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凡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交由人事局社保处管理,当年列支1205 万元。1998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到各县(市)、区,支出3720万元。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基本生活保障费补贴,每人每月补足210元,其中基本生活费120元,养老保险金70元,失业保险金8元,医疗保险金12元,由财政、企业、社会统筹各承担三分之一。当年进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76816人,共支付费用6868万元,财政补贴支出3330万元。1999年,提高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费补贴30%,当年进人再就业服务中心人数53526人,共支付费用9281万元,财政补贴5237万元。7月1日,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支出标准定为,市本级和岳阳楼区 120元,临湘市80元,平江县90元,其余各县(市)、区100元。君山区因新成立,暂未实施。以家庭为单位,人平月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由财政补足,当年发放41764人次,支付350万元。1990~1999年,共支出抚恤、社会保障及福利牧济费65853万元,为同期财政支出的6.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9197万元,自然灾害救济支出17645万元,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等支出18988万元。1999 年,抚恤和社会保障及福利救济支出20986万元,其中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恬补助,牺牲病故及伤残抚恤等费用1960万元,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287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1243万元,救灾支出2247万元,残疾人事业费152万元,其他民政事业费6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4147万元,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4259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267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5282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0万元,城镇就业补助费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2万元。事局社保处管理,当年列支1205万元。1998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到各县(市)、区,支出3720万元。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基本生活保障费补贴,每人每月补足210元,其中基本生活费 120元,养老保险金70元,失业保险金8元,医疗保险金12元由财政、企业、社会统筹各承担三分之一。当年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76816人,共支付费用6868万元,财政补贴支出3330万元、1999年,提高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费补贴30%,当年连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人数53526人,共支付费用9281万元,财政政补贴5237万元。7月1日,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支出标准定为,市本级和岳阳楼区120元,临湘市80元,平江县90元,其余各县(市)、区100元。君山区因新成立,暂未实施。以家庭为单位,人平月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由财政补足,当年发放41764人次,支付350万元。1990~1999年,共支出抚恤、社会保障及福利救济费65853万元,为同期财政支出的6.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9197万元,自然灾害救济支出17645万元,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等支出18988万元。1999年,抚恤和社会保障及福利救济支出20986万元,其中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牺牲病故及伤残抚恤等费用1960万元,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287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1243万元,救灾支出2247万元,残疾人事业赞152万元,其他民政事业费6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4147万元,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4259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267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5282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350万元,城镇就业补助费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2万元。
民国初期,设社会救济支出。18年,又专设救恤和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支出,用于军人抚恤和残废军人教养经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退休及抚恤费、社会保育及救济支出、赈务会经费、义仓备荒等(支出数缺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用于军人牺牲、病故与伤残抚恤,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补助,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福利院经费及福利工厂补助,自然灾害救济等项支出。1952年始列88万元,至1989年共支出16291万元,为同期刑政支出的 5%。1991年,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预算内列支企业养老保险及待业保险费4132万元。1996年特大洪灾,为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支付3901万元。1997年,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凡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交由人事局社保处管理,当年列支1205 万元。1998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到各县(市)、区,支出3720万元。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基本生活保障费补贴,每人每月补足210元,其中基本生活费120元,养老保险金70元,失业保险金8元,医疗保险金12元,由财政、企业、社会统筹各承担三分之一。当年进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76816人,共支付费用6868万元,财政补贴支出3330万元。1999年,提高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费补贴30%,当年进人再就业服务中心人数53526人,共支付费用9281万元,财政补贴5237万元。7月1日,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支出标准定为,市本级和岳阳楼区 120元,临湘市80元,平江县90元,其余各县(市)、区100元。君山区因新成立,暂未实施。以家庭为单位,人平月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由财政补足,当年发放41764人次,支付350万元。1990~1999年,共支出抚恤、社会保障及福利牧济费65853万元,为同期财政支出的6.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9197万元,自然灾害救济支出17645万元,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等支出18988万元。1999 年,抚恤和社会保障及福利救济支出20986万元,其中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恬补助,牺牲病故及伤残抚恤等费用1960万元,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287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1243万元,救灾支出2247万元,残疾人事业费152万元,其他民政事业费6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4147万元,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4259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267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5282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50万元,城镇就业补助费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2万元。事局社保处管理,当年列支1205万元。1998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到各县(市)、区,支出3720万元。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基本生活保障费补贴,每人每月补足210元,其中基本生活费 120元,养老保险金70元,失业保险金8元,医疗保险金12元由财政、企业、社会统筹各承担三分之一。当年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76816人,共支付费用6868万元,财政补贴支出3330万元、1999年,提高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费补贴30%,当年连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人数53526人,共支付费用9281万元,财政政补贴5237万元。7月1日,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支出标准定为,市本级和岳阳楼区120元,临湘市80元,平江县90元,其余各县(市)、区100元。君山区因新成立,暂未实施。以家庭为单位,人平月收入低于上述标准的,由财政补足,当年发放41764人次,支付350万元。1990~1999年,共支出抚恤、社会保障及福利救济费65853万元,为同期财政支出的6.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9197万元,自然灾害救济支出17645万元,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等支出18988万元。1999年,抚恤和社会保障及福利救济支出20986万元,其中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牺牲病故及伤残抚恤等费用1960万元,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287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1243万元,救灾支出2247万元,残疾人事业赞152万元,其他民政事业费67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4147万元,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4259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267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5282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350万元,城镇就业补助费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