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形式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3 12:00
1992年12月,成立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刘云高任会长,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监督组织。1993年6月,各县(市)相继成立14家消委会(部),定编42人,发展消委委员831名,聘请监督员563名,县级消委会设立投诉站60个、监督站27个、工作指导站和联络站223个,发展监督员484名。1998年,全市共建基层投诉站276个,有专(兼)职干部322人,聘请社会监督员1140人。市消委办增至8 人,职责任务进一步明确到位,并成立设施齐全的以9315为特别号的投诉、申诉、举报、咨询服务台。95%的县(市)、区、场消委会都设立尾数为315的投诉电话,办案设施进一步配套完善,保障了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