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监督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3 12:00
1982年7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玻璃厂、皮鞋厂以及东区、城陵矶供销经理部等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情况进行调查,共签订合同878份,成交额8240万元。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589份;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289份;合同内容完备、责任分明的316份。全部执行394份,金额2685万元;部分执行的171份,金额341万元;未执行的313份,金额5214万元。其中发生合同纠纷案件242起;违反国家计划、政策、法令,非法经营的48起;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投机活动的13起;任意撕毁合同的78 起;互相欺骗、经营作风不正的27起;合同条款不合理、常被一方利用的15起;互相扯皮的54起;因企业停产或转产不能执行的7起。1985年7月,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决议,70%的企业和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档案、有专人管理。是年,共订立经济合同49万多份,金额3210176万元;到期合同557845份,金额1580855.6万元;实际履行478602份,金额 1529968.8万元;未履行合同79243份,金额50886.8万元,其中违约纠纷48825份,金额408万元,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合同纠纷案件495起,争议金额3601万元;尚未处理纠纷案件520起,争议金额1187万元。对397家公司、“中心”、货栈和73家党政机关经商办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共查处利用经济合同套购、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商品等投机违法案件43起,制止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投机行骗39起,追回预付款和银行贷款27起,金额近1000万元。注销56家公司、“中心”,有12人被依法拘留审查。1986年7月,开展经济合同工作大检查,共检查6682个企、事业单位。1988~1990年,开展经常性合同检查3943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2563家,合同35678份。
1991年8月,市工商局对全市建筑工程合同进行检查,出动187人,检查243个施工现场,检查建委承包合同532份,查出问题87个,立案查处60起,追缴罚没金额20.71万元。全年共有429 人、995次检查各类经济合同52114份,对1437份有问题的合同分别作出处理。其中确认无效854件。1992~1993年,岳阳县一些企业承包人和业务人员利用经济合同进行骗买骗卖,以质次价高的商品充抵货款等卑劣手段较为严重,在国内造成恶劣影响。1993年,岳阳县工商局办理仲裁案件81起,案外调处纠纷25起,为当事人追回货款、挽回经济损失计3736.4万元。
1996年5月,市工商局组织44人,抽检全市 62家工商企业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检查各类合同5860份,合同标的金额247156万元,其中不合格合同177份。1997~1998年,主要查处非法转包建筑工程、利用经济合同进行骗买骗卖等合同违法案件。1999年10月,新《合同法》正式实施。全市共举办《合同法》培训班21期,培训人员 1816人次,检查和指导企业签订合同12380份,合同标的金额188530万元;鉴证合同5761份,合同标的金额46670万元,查处违法合同案件 26起,罚没金额62万元;行政调解合同纠纷13件,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