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清理整顿公司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3 12:00

1985年7月,境内全面清理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清理整顿公司、“中心”。成立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清理的重点是党政机关和干部以权经商、以权谋私;占用、挪用公款、银行贷款、自筹资金,自办或合办企业;在职干部是否以独资、合股或兼职等方式取酬分红;违反政策、法令,进行非法经营,谋取利润,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整顿的重点 1984年后开办的公司、企业,既无资金、场地和设施,又没有固定人员和明确的经营范围,专靠“提篮子”、“吃开票饭”和有严重违法经营的公司。在清理整顿中,保留公司、“中心”名称的97户,歇业注销224户,吊销营业执照126户。在自清自查的同时,市清理整顿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查,共清理出党政机关主办的企业73家,总投资金额近500万元,其中严重违章经营和投机行为的18家。清理整顿后40家企业与党政机关脱钩,10家转办,18家停业,5家吊销营业执照。

1988年10月,中共岳阳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抽调240名干部组成若干办案小组开展专职清理整顿工作。市工商局组织人员对市经委、物资、商业、粮食、建委、交委及岳化、长炼、洞氮等单位所管辖的公司和大型厂矿企业进行重点调查,进一步澄清各公司、“中心”的基本情况。全市共有各类公司1037家,其中1987年以后成立558家,占公司总数的53.8%。有112家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官商”公司,全市党政机关办的180家公司,曾参与经商的机关干部242人,内有处级干部4人;二是无资金、无人员、无场地、无章程公司占40%左右;三是126家公司有不同程度的转手倒卖行为。至1989年底,全市撤销、合并、降格的各类公司336家,占公司总数的32.1%。共查处经济案件1063起,其中大要案件358起,直接涉及公司220起,经审理立案198起,其中结案189起,结案率95.5%,为受害者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79万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15案、43人,向监察机关移送17案、 18人。

1993年,市政府成立“脱钩”办公室,并制订《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亦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对全市党政机关所办的748家企业进行认真清理规范。1994年,全市办理注销手续306家,划转141家。由于债权债务清理较困难或查无下落的70家待办理注销或吊销手续。

1998年,依据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通知》,工商局配合市纪委,共清理出46户,由主管部门负责予以撤销或解除挂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