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执法监察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3 12:00

民国35年,湖南省政府为谋滨湖洲土权属争议与厘定田赋之策,合组滨湖洲土视察团,赴岳阳、华容等滨湖11县进行考察,因人力、财力不济,其解决方略未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经土地改革后,各地鼓励开荒扩种,但无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之策,对土地使用、管理好坏从无检查,为乱占、滥用土地,破坏土地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等埋下隐患。

1986年6月,境内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至次年11月底,共查出1982年5月以后违法占地案件79310起,违法占地17971.24亩,处理65053起,占应查处数的82%。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补办用地手续的60586起,罚款136.71万元,拆除房屋1185间,收回土地804.42亩,退基还耕和开田兑换920.8 亩,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1人,追究刑事责任的1人。经过清查处理,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现象得到遏制。1988年1月,全市非农业用地清查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全市土地统管体系建立健全后,国土部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土地执法检查。1988~1989年,全市共揭露违法占地案件4945起,依法查处 4286起,占应查处案件的86.67%;占地3335.78亩,其中擅自占地2495起、1402.83亩,非法买卖转让134起、1099.89亩, 越权批地296起、208.91亩,其他违法占地2020起、624.15亩;收回土地123.12亩,其中复耕28.07亩;拆除违法建筑22798平方米;罚款53.06万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行政处分35人、刑事处罚1人。临湘县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先进县”和“全省土地监察先进单位”。1990年 6月,市国土局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各地清查情况,制订《关于越权批地行为的认定及处理意见》。10~11 月,查出越权批地案件1717件、3071.47亩,处理1200余起,占案件总数的69.88%,没收建筑物11起、789平方米,拆除房屋63栋、 158间、2986平方米;还耕94起、29.5亩;依法补办手续984起、2541.9亩,罚款23.9万元,受到行政处分的15人。1992年,市国土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国土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副局长戴恢先荣获“全国土地监察先进工作者”。1994年,市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土地执法监察三个集中行动的通知》,清理整顿城郊结合部、公路沿线、繁华地段非农建设用地及房地产公司和土地隐形市场。至1996年,共处理各类违法占地案件4159起,退耕 401亩,补收有关土地税费893万元,罚款206万元。1997年,在全市开展非农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对1991年以后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进行“四查”, 共清查非农建设用地134016宗、87210亩,其中耕地23585亩;违法占地5475起、5259亩,其中耕地1289亩;收回土地1395亩,罚款和补偿税费850万元;市政府委托市国土局收回土地21宗、1120亩。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土地违法大案要案。岳阳县国土局7次申请法院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要案进行强制执行;平江县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6起大要案,拆除建筑物3起,司法拘留7人。岳阳市监察大队与岳阳县协同查处岳阳县柏祥镇政府非法占地修水库,毁坏压占土地36起,其中毁坏耕地27亩案;责令其复耕被毁坏的耕地,并给予罚款。该县纪委和监察局对直接责任人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给予免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湖南卫视、岳阳电台等新闻媒体对此案的调查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998~1999 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408起,其中4起刑事案件移送司法部门,罚款485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23人、刑事处罚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