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登记发证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3 12:00

民国32年9月,湖南省地政局派测绘队到平江县城举办地籍测量,不久因日军侵略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省地政局续办全省地籍整理事务,在平江县设地政技士1人,专司县城土地申报、登记、发证事项。 35年,开办湘阴县城、白马寺,华容县城、注市,临湘县城、云溪,岳阳县城等城镇地籍测绘与土地申报、登记、发证等工作,至37年初,共登记土地 13489宗、3711.37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县、乡政府为维护农民土地房屋所有权,于1951年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土地登记册籍,至1953年春,境内房地产登记工作基本结束。平江县登记土地275476起,岳阳县城共发放产权证4432份。

农村私人所有制土地随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和人民公社化全部转为集体所有,但未办权属变更登记,也未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此种状况一直延续至80年代中期。

1986~1987年,华容等县在非农业用地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初始土地登记工作。1988年5月,省国土局将南区、北区、郊区和华容县列为全省第一批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单位,不久又确定岳阳、临湘和汨罗3县(市)为第二批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单位。同时,市国土管理局制订《岳阳市颁发土地权证暂行规定》。 12月1日 ,市政府发布《关于城镇土地申报发证工作的通告》,各县(市)、区政府先后成立土地申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迅速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12月13日 ,平江县东源乡北城村经省、市国土局检查验收后,召开全县第一批土地使用证颁发大会。至 1989年4月10日 , 全市申报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共27783起,土地29752宗,总面积9037.4万平方米。同年9月23日,市国土局与南区国土局在解放路办事处联合举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经省国土局检查验收后,市政府和南区政府联合召开市城区首批颁发土地使用证大会。1992年底,全市完成土地登记发证任务的80%,发单位土地使用证1.8万个、村居民土地使用证154.6万个。为进一步强化地籍地政管理,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科学的地籍管理体系,全市按《城镇调查规程》和《地籍调查手册》等技术规程,采用“孤立宗地丈量法”,对城关镇范围内的宗地进行申报登记、发证工作,华容县国土局的“日常地籍管理”获1993年国家科技二等奖。1994年,岳阳市国土局开展的“华能电厂地籍调查”和汨罗市国土局的“城关镇地籍调查”均获省和国家科技一等奖和二等奖。是年底,各县(市)城关镇地籍调查工作全面完成,90%以上宗地已发土地使用证。1996年9月,市政府成立岳阳市城区地籍调查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开展城区地籍调查的通告》。年底,城区50平方公里地籍调查任务完成90%,次年,城区地籍外业调查基本结束,1998年12月,完成城区58平方公里地籍调查任务,全市土地变更调查全部完成。至1999年,全市累计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114800本,办理抵押登记26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