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发展规划纲要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农业发展规划纲要(1956~1967)  1955年冬,各县编制《1956~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纲要》,指导思想是,把发展农业生产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最根本的任务,要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 合理利用土地,挖掘劳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主要指标分为八大项: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近期内基本实现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大力发 展以稻谷为主的粮食生产,到1967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80万吨,储备2年以上余粮保证国家建设的需要;在保证国家建设、农民口粮和国家储备前提下,调 整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业与养殖业、主业与副业比例关系,因地制宜较快发展经济作物和林、牧、渔、副业生产,增加社会财富和农民收入。到1967年,棉花 产量达到1.1万吨,油料总产1.5万吨,麻类2万吨,造林30万亩,生猪存栏100万头;大兴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基本消灭内涝和干旱灾害;各 行各业都要支援农业,地方工业和手工业要积极生产各种农具、农械和肥料,满足农业发展需要,农业机械耕作面积要求达到全部耕地面积20%以上,化肥施用量 10万吨;地方交通运输,要求县与县和主要集镇之间在1962年内基本通车,农村电话网在1960年以前接通到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前普及农村小学 教育,基本扫除文盲;有线广播社社相通,喇叭入户;5年内,医疗卫生机构普及各区、乡、集镇,基本消灭地方流行病,期内彻底消灭湖区血吸虫病;农村商业网 点普遍建立,区、乡由供销社调整建店,做好农副产品和生产生活资料就近收购和供应;高级社实行代购、代销,并负责培植生产,支援农业,不误农时。

执行过程中,先后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特别是“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思想干扰,整个计划被打乱,未能如期实现。

农业发展纲要(1964~1970)  1964 年,岳阳计委以《湖区十年生产规划》为基础,扩充平江和华容两县范围,编制《岳阳专区农业发展纲要》。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八字方针”,进 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实现农业快速增长,以更多更好的农副产品支援国家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规划期的主要目标是,到1970 年粮食达到30亿斤(150万吨),棉花30万担(1.5万吨);年末存栏生猪100万头,农民人均纯收入100元,年产水果10万担(500吨);油 料、茶叶各产20万担(1万吨),能劳役耕牛20万头,造林面积200万亩;耕地扩至500万亩,农业总产值5亿元,甘蔗5万亩,鲜鱼50万担(2.5万 吨),黄红麻、苎麻、烤烟、平术、桐油各5万担(2500吨)。

该《纲要》在执行中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 加之规划的指标在当时条件下过高,绝大部分没有完成计划,农业总产值完成80%、粮食91.1%、棉花74%、油料71%、茶叶65%、鲜鱼39.2%、 麻类16.6%、烤烟6.2%、水果27.8%。大部分产品产量比1965年实际水平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