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查处控告申诉案件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1955年,根据群众对镇反肃反运动中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认真对待每件信访材料,以防漏纠错。1958~1960年,华容县检察院在502件信访中,组织力量查办220件,从中发现部分干部犯罪线索,立案后逮捕8人。
1960~1963年,群众揭发基层干部打骂群众、甚至混淆敌我等问题的信访增多。仅湘阴、平江2县1961年受理的213件信访中,揭发这类问题41件,占19.25%。
1978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集中力量纠正“文 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对不服判刑、不服逮捕、不服拘留和不服劳教的599件来信、来访、申诉,除自办部分外,该转办的都及时转出。临湘县 检察院在岳阳分院大力协助下,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认真复查了“湘鄂赣反共救国委员会”案,获取大量证据材料,证明该案系一假案,后彻底平反,使 22名受牵连的成员20年的沉冤得到昭雪。
1980~1981年,检察机关组织力量查办并平反纠止不服判刑、不服逮捕、不服拘留的申诉案44件49人。
1982年,根据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指示精神,检察机关通过信访渠道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经济犯罪线索77件。
1983~1985年,检察机关全力投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并抓了一些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处。通过信访渠道提供刑事案件线索748件、经济案件线索162件。经过查处,有83人被判处刑罚、32人受到行政处分,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1987~1990年,控申检察部门在围绕“两打”这个中心提供案件线索的同时,继续抓紧查办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全市共查处群众申诉877件,其中不服判刑480件、不服逮捕192件、不服免诉157件、不服拘留29件、不服劳教8件、其他11件。
1991~1996年,全市检察院认真查办各类申诉案件656件,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305件、不服判刑的129件、其他申诉222件。
1997~1999年,全市共受理刑事复查案466件,立案54件,其中维持原处理决定26件、改变原决定18件、提请抗诉7件、作出其他处理3件。由市检察院立案办理11件,其中维持原决定7件、改变原决定3件、提请抗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