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中打击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1953年,镇反运动结束后,抢劫、杀人、放 火、投毒以及重大盗窃案件逐渐上升。经过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大多是一些恶习不改的刑事犯罪分子所为。因此,境内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掌握材料,制定计 划。1955年8~12月,开展集中搜捕惯盗惯窃、骗子手、窝主和一惯销赃分子,组织偷窃、盗卖国家财产的犯罪分子,扰乱公共秩序、污辱妇女或组织暗娼卖 淫的流氓恶棍,以赌博为业的赌棍、赌痞,制造、贩运毒品的毒犯以及一惯走私、贩卖金银、夹带伪钞、扰乱金融秩序的不法分子等,集中打击处理刑事犯罪分子 568名,较好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1958年的“全面出击”敌人和1958年10月开展的“挤反扫残”行动中,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集中打击,均收到较为明显的效果。

1983年8月~1987年1月开展的“严打” 斗争,更是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目标集中、声势大、效果好。整个“严打”斗争分三个战役进行。1983年8月~1984年7月,为“严打”第一战役。采取 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全面撒网、集中打击的办法,扫荡浮在面上的“浮头鱼”。1984年8月~1986年1月,为“严打”第二战役,主要解决第一战役没有 触及的“死角死面”,打击隐匿漏网的“沉潭鱼”。1986年2月~1987年1月,为“严打”斗争第三战役。这一战役采取“打击、防范、建设相结合”的办 法,适时组织专项斗争。强调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经过3个战役共13次集中行动,全市破获了一大批刑事案件,收捕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 子。对这些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判处或送劳动教养。同时,还查破一大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 例》分别进行治安拘留、罚款、警告处理。

1990年5月,遵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 内又一次开展“严打”斗争。这次“严打”的重点对象是:杀人、爆炸、盗窃枪支、持枪作案的严重暴力犯罪分子,抢劫、盗窃大量公私财物的犯罪分子和车匪路 霸,盗窃、破坏电力、水利、铁路、通讯和其他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犯罪分子;贩毒、贩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重大诈骗、严重扰乱市场的投机倒把分子, 称霸

1996年洪水期间,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趁水打劫犯罪活动,保证受灾地区的治安秩序稳定。
一方的流氓头子、卖淫集团及其窝主,煽动、组织动乱、暴乱以及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犯罪分子。开展“严打”的重点地区是“一片、三线、六点”,即市区片,京广铁路线、107国道线、长江、洞庭湖沿岸线和六县(市)城关镇。整个“严打”战役共分三仗。第一仗,5月5日6月25日;第二仗,6月26日9月15日;第三仗,9月16日~1991 年春节前。经过10个多月的紧张战斗,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追回了一批批捕在逃、劳改劳教在逃和负案潜逃犯。破获了一大批刑事案 件和治安案件,缴获了一批枪支、子弹、炸药、雷管、凶器,收缴了一批淫秽录像带、淫秽书刊画册。全市有47个治安乱、发案多的重点乡、镇得到整治,犯罪分 子的嚣张气焰有所收敛。岳阳县荣家湾镇1990年8月20日特大恶性流氓案件发生后,在市公安局的指挥下,市、县公安局刑侦部门紧密配合,迅速查明案情,严惩主犯李芙蓉、叶顺秋。南区1990年10月23日特 大流氓伤害案发生后,市、区公安机关齐心协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将4名主犯抓获归案。由市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联合组织的专案组,辗转4省14个县市,一 举打掉了以四川流窜犯卢成福为首拐卖54名妇女儿童的特大拐卖人口团伙。90年代中后期,境内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每年都要根据刑事犯罪活动的实 际情况,多次、反复运用集中打击的手段,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