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地名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一、设置地名机构和开展地名普查
1981年5月,岳阳地区成立地名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地名办公室,归口地区建委。1992年6月,岳阳市地名办公室由市建委划归市民政局管理,更名地名区划办公室。
1981~1982年,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地区和各县(市)建立地名普查领导班子,组织普查队伍600多人,对境内行政区划名称(城镇至居民委员会,农村 至生产大队)和重要自然村名称,城镇街、路、巷名称,主要山、河、湖、泉、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当地著名纪念地、名胜古迹、古遗址、游览胜地的名称,车 站、码头、桥梁、隧道、水库等人工建筑和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以及独立存在的有地名意义的企事业单位等名称,进行全面摸底和查证,共清 查登记地名7283条。进行标准化处理,基本解决重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有地无名以及“文化大革命”中随意以政治述语给地名命名等混乱现象。同时,在 城镇以1∶5000、农村以1∶50000的地形比例图上标注地名,进行勘误、补充。普查内容包括地名的类别、地名标准名称的汉字书写和汉语拼音、地理位 置经纬度、地名所处地图图号、图上原有名称、别名、曾用名、行政区划单位驻地、名称的来历、含义、沿革、基本概况等。各县(市)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地 名录》,采用志、录结合的方法,收录各类地名的名称、来历、沿革等情况,对重要地名的来历、含义、沿革概况均有详细说明,并有汉字笔画索引和汉语拼音索 引,系统地对境内政治、经济、交通、地理、历史和文化等基本情况进行科学描述。
1991年4月,湖南省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在汨罗市试点,组织全省各地、州、市地名干部70余人,在汨罗市举办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培训班。1993年制 订印发《岳阳市地名命名、更名的规定》,确定“尊重历史、结合实际、反映现实、好写好记”的原则,把地名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 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地名,不得随意搬迁或毁坏地名标志,凡以地名作为单位名称的,应与当地名称相一致,派生地名必须与主地名一致。
二、设置地名标志
1994年6月,把全市路牌、街牌、巷牌的设置列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硬件任务之一,依法规范地名标志及路、街、巷牌设置,市、县(市)级财政拨款 65.84万元,全面更新安装整齐、规范、醒目的路、街、巷牌。至1999年,全市统一制作安装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城镇路、街、巷牌3862块。给人 民生活带来方便。
1997~1999年,市政府先后4次召开地名工作专题会议,市领导和专家、学者、知名人士与地名委员会成员一起研究、协商和确定市城区53条主要路、街 的名称,对一些不规范的街道名称和新建城区没有名称的路、街、巷,重新规范命名;对全市交通要道沿线城镇、旅游景点地域和106、107国道沿线乡村城镇 设置地名标志。在境内106、107国道上设置地名石碑路牌153块,路牌设计新颖,造型美观,用材考究,制作精良、版面书写标准,经省民政厅、省交通 厅、省公安厅、省建委等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被评为一等奖。1999年,岳阳市被国家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设部授予“全国国道设标先进单位”。
三、勘界
1996~199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地、县三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湖南省政府《关于开展勘定行政区域界线有关问题的通 知》精神,全市开支经费168.8万元,勘界600多公里,组织编写《勘界概况》、《边界争议的处理》、《边界线的确定》等书,1998年,完成市界长岳 线和平岳线、平汨线、岳汨线、岳楼线4条县(市)、区界的勘定工作。至1999年,勘定省界547公里,涉及湘鄂线、湘赣线3省5个地、市18个县 (市)、区的2条省界;1条长254.3公里,涉及岳阳、益阳2市的9个县(市)、区7段边界;7条县(市)、区界线,共481公里。解决了省界中临湘与 崇阳、临湘与洪湖、华容与监利的山林、沙洲纠纷;市界中的平江与浏阳、岳阳县与南县分别在福寿山与舵杆洲的边界协议;县界中的鹰咀山、中洲界河等大的边界 争议地段达20多处,完成省界勘定任务的98%,市界的100%,县(市)、区界的90%。